作者:弗朗索瓦·拉伯雷
|类型:人物·传记
|更新时间:2019-10-07 01:02
|本章字节:66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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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怎样经过“穿皮袍的猫”的大公格里波米诺的机舍关
过去到过诉讼国1,离开那里以后,又到过判案岛,也是一个非常荒凉的海岛。我们还经过了机舍关,庞大固埃不愿意到那里去,他实在有理,因为我们一走到,便被“穿皮袍的猫”2的大公格里波米诺关闭起来失却自由了,原因是我们有一个人经过诉讼国的时候,和一个法警打过架。
“穿皮袍的猫”残忍凶恶,十分怕人:它们吞吃小孩,在铺着云石3的地方狼吞虎咽4。酒友们,你们想想看,它们的鼻子还能不磨扁!它们的皮毛不是向外,而是藏在里面,每一个身上都戴着一个开口的布袋作为标志和徽章,只是戴法各有不同,有的斜挂在脖子上,有的戴在屁股后头,有的戴在肚子前边,有的掖在旁边腰里,反正各有各的神秘理由。它们的爪又长又硬,锐利非常,只要一抓在爪里,随便什么也休想逃脱。它们头上都戴着帽子,有的是有四条沟或四条缝的帽子,有的是卷边帽子,有的帽子象一尊炮,有的是大炮式的帽子5。
一走到它们的洞口,我们便向一个乞丐布施了半块“代斯通”,他对我们说道:
“善良的人,愿天主保佑你们很快就能从里面安全出来。千万要注意里面那些装腔作势、卑鄙无赖、‘格里波米诺法律’1的支持者的脸色。请记好,如果你们还能活六个‘奥林匹克’2和两只狗的年纪3,你们就可以看到这些‘穿皮袍的猫’将成为全欧洲的主宰,如果他们的后代没有人把这不义之财一下子败掉的话,他们便会安安稳稳地享受欧洲的全部财产和土地;请记好我这个有良心的乞丐说的话。在它们身上,第六种元素主导一切4!
它们巧取豪夺,弱肉强食,无恶不作。它们不分善恶,不是把人吊死,便是把人烧死,不然就五马分尸、斩首示众、非刑拷打、关闭监禁、欺压折磨、倾家荡产。它们颠倒是非,把弊病叫作道德,把邪恶叫作善良,把叛逆名为忠贞,把偷窃称为慷慨;劫夺是它们的座右铭,所作所为,谁都得赞同称善(除非是异端);蛮横专制、权大无边,谁也不敢反抗。
“根据我的揣度,你们将会看到,草料架5上面就是它们吃食的地方6。这个,你们有一天会记起来的。如果世界上发生鼠疫、饥荒、战争、风暴、洪水、大火,或其他灾害,可不要说这是灾星的交会,罗马宫廷的妄为,世上国王和君主的残暴、伪善人、异端者、假先知的欺诈、放高利贷1见本书第四部第十二章。
2影射穿着貂皮镶边法衣的法官。
3指法庭上的石案。
4原文paissen,意思是:“吃草”,这里是指法官贪婪和欺人。
5“帽子象一尊炮”和“大炮式的帽子”,都是当时法国法庭庭长所戴的帽子,式样很特别。
1“格里波米诺法律”即贪得无厌,只知道捞钱的法律,作者用一只右手拿着刀鞘的老女人来象征“格里波米诺法律”,和一般象征司法的图案完全相反。
2古时奥林匹克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六个“奥林匹克”即二十四年。
3狗大约可活十年上下,“两只狗的年纪”,大约也是二十几年,所以一共是五十年上下。
4当时化学家只提出五种元素,此处所谓第六种元素,是指“穿皮袍的猫”使用不可想象的伎俩来诈骗财物。
5指法院陈列卷宗的台子,平常是录事的席位。
6指法官的席位。
者、制造伪币者、削刮银币者1的奸佞,内科郎中、外科医生、配方先生的昏庸和疏忽,偷情的、毒死丈夫的、杀死婴孩的妇女的罪恶,并归罪于他们,而是要把这一切都放在‘穿皮袍的猫’在工作室里不断制造和实现的、其大无比、无法形容、不可想象和估计的邪恶上面。此外,由于它不象犹太人的教门那样为人所熟悉,所以并没有罪有应得地受到纠正、嫌恶和惩罚。
但是,如果有一天真相大白,暴露在群众面前,那时多么有口才的雄辩家也无法阻止、多么严厉整肃的法律也无法用恐怖的裁判来卫护、多么有权威的法官也无法用强权不许把它们活活地毫不留情地烧死在它们的洞穴里。它们亲生的儿女,那些‘穿皮袍的小猫’,以及其他的亲属,也要厌恶和痛恨它们的。
“因此,正如同汉尼拔在庄严隆重的宣誓仪式中,接受他父亲阿米尔卡尔的命令,在有生之年要迫害罗马人那样2,我也受到先父的命令,要待在此处门口,人类因为受过无数的打击而变得麻木不仁,对于这些‘穿皮袍的猫’已作的和将做的坏事已经毫无感觉,也不会有所预见,或者,即便感觉到,不敢、也没有能力来消灭它们,我只好等待上天的霹雳打下来,象摧毁叛逆天庭和与天庭为敌的泰坦一样,把它们化为灰烬。”
“原来是这样啊?”巴奴日说道,“不,不!天主在上,那我可不要去!
“崇高的乞丐使我震惊,胜过秋季的雷鸣1!”
正待回身想走,不料大门已关,有人对我们说,此处有如阿维尔诺2易进难出,如果没有法庭的证明和释放的证件,不得出去!有道是离开城会和离开市集完全不同3,何况我们又是满脚尘土4。
最糟的,要算进到机舍关以后了。因为,要弄到证明和释放证件,我们须要去见一个丑得不能再丑、文字上从未被人描写过的妖魔。
它的名字叫格里波米诺。拿它比作开米拉5、斯芬克斯6、刻耳柏洛斯,或者奥西里斯的塑像,也不过分;说起奥西里斯的塑像,埃及人是把他塑成三个头连在一起的:一个是怒吼的狮头,一个是阿谀人的狗头,另一个是打哈欠的狼头。有一条首尾衔接的龙把三个头缠在一起,周围闪着亮光。
格里波米诺两只手满是鲜血,伸出来好象哈尔比斯的爪子,嘴脸象乌鸦,牙齿象满四岁的箭猪7,眼睛象地狱的入口8,头上扣着一顶大炮式的帽子,缠满了绒球彩穗;只有爪子露在外面。
1指使用银币之前,先在边上刮下一点银子来,积少成多,便成银块;所以兑换银币的钱铺都备有戥秤,随时校正。
2见提特?利维《罗马史》第二十一卷第一章。
1仿诗人马洛释放后写给国王的两行诗:“不敬的人,谁最震惊?是马洛,胜似雷鸣。”
2阿维尔诺:意大利那不勒斯附近湖名,因有硫磺质气体喷出,故被认为是地狱入口处,所谓“易进难出”,即指地狱口。
3是一句谚语,意思是说:离开城市的大会可没有离开村镇的小集那样容易。
4“满脚尘土”(lespiedspoudreux),亦可译为“尘土脚”,有意思指赶集赶会的小摊贩,他们须有纳税的证明和书面许可,方可进出。
5开米拉:神话中怪物,半狮半羊,龙尾巴,口内喷火。
6斯芬克斯:埃及代表太阳之神像,人头狮身,希腊神话中说它叫行人猜谜,答不出者,即被吞食。
7指牙齿又长又大。
8地狱的入口往外喷火。
它,以及和它在一起的野猫,坐在一条崭新的草料架那里,上面是一排排美丽宽敞的槽口1,和刚才的乞丐所说的一式一样。主位的上面,有一张画,画上是一个老女人,右手拿着刀鞘2,左手拿着天平,鼻子上戴着一副老花眼镜。天平的两个盘是两只绒布的口袋,一只里面装满了钱,往下坠着,另一只是空的,高高地翘过准星。我认为这正是格里波米诺司法的形象,和古时底比斯人的社会太不相同了,他们的法官死亡之后,都是根据这些人生前功劳的大小,为他们建立金的、银的或石头的塑像,但是全都没有手3。
我们走到它跟前,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反正一个个全都满身口袋,里面塞着写满字迹的破烂东西4,叫我们坐在一个矮凳上5,巴奴日说道:
“不值钱的东西!朋友们,站着倒是好得多;特别是,这矮凳对于穿新裤子和短上衣的人太低了6。”
“坐下来,”他们说道,“别等再关照你!假使你们不好好地回答,地马上就会裂开,把你们活活地埋进去。”
1指陈列整齐的卷宗。
2一般象征司法的神像,都是手执长剑,格里波米诺的“司法”仅仅拿一刀鞘,既不快,也不直。
3没有手,表示清廉;见普鲁塔克《伊西斯和奥西里斯传》第二十章。
4指诉状。
5“矮凳”(sellee):此处指“被告席位”。
6当时上衣是用带子和裤子拴在一起的,新裤子挺直,坐时势必拉紧上衣,特别是矮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