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君慧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01:31
|本章字节:1830字
促柱繁弦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
御史府中何处宿?洛阳城头那得栖?
弹琴蜀郡卓家女,织锦秦川窦氏妻。
讵不自惊长泪落,到头啼乌恒夜啼。《乌夜啼》本为乐府曲名,传说首创于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时期,附会的故事是:“夜闻乌啼声”,有罪被罚者则将“应有赦”。可见原是喜兆之歌。庾信此作却反其意,借乌鹊夜啼的悲剧形象,以抒发自己的一腔离愁和满腹孤恨。
诗作一开始就通过精工的对偶句,既刻画渲染了气氛形状,又暗喻比托了底蕴情调:拧紧弦,快速弹,弹奏出高亢繁复的声调啊,这既不是南方男女流行的《子夜》情歌,也别于晋代将军欢宴的《前溪》舞曲。“柱”是琴瑟上的枕弦木,又名品。每弦一柱,可任意移动以调节音韵。柱促则弦短,故音调就高亢而急骤。“促柱繁弦”为动宾结构,“歌声舞态”为偏正结构,于此前后巧相对应,互作补衬,不仅圆润无痕,且又增添了灵动感和具象感。《子夜》歌,相传本是晋时名叫子夜的女子所作的歌曲,“后人更为四时行乐之歌”,今见宋人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收有四十二首,大都为谈情唱爱之歌。而《前溪》曲则原为“晋车骑沈玩所制”之“舞曲”。诗人庾信用排他法否定了《子夜》、《前溪》,则暗示人们:我此歌此曲将是别具一翻意蕴啊!
那么,本诗的意蕴究竟何在呢?——于是,诗作在颔联援引了关于“乌夜啼”的典故。《汉书·朱博传》记载:西汉时京城长安“御史”“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续汉书,五行志》又说:东汉桓帝时洛阳有童谣:“城上乌,尾毕逋”。诗作于此既上承首联而点扣了题目,又下开新意而深化了题旨。诗人着意将历史传说反弹成乌鸟既不能栖止于御史府,又不得停宿于洛阳城的悲剧,借此恰切而又自然地暗寓着自己的情态:实因由南迁北、流离失所,这才发为凄楚哀恸的悲吟啊!
在精炼生动地勾勒出灵异乌鹊俊雅拔俗而又孤愤难遣的鲜明形象之后,诗人力笔挽结,回应题目,于尾联中紧扣“啼”字而深化悲慨的内涵:虽在谱曲吟唱并有弦管伴奏,但所吟所唱竟都是字字血、声声泪,痛彻心肠!曲有尽而韵无穷,给人以深切隽永的艺术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