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永梅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2:39
|本章字节:11128字
“哥们儿,我要结婚了!”
当姚辉醉醺醺地向徐方兴宣布这个消息时,徐方兴正瘫坐在沙发上发呆。姚辉的话音随着天空的一声炸雷劈落,徐方兴刺溜就滑到了地上。
雨夜,三环边上某小区一个普通的两居室。
隔壁房间里一男一女一唱一和此起彼伏。徐方兴挣扎着站起身,开始在十平米的房间里漫无目的地踱步。
“关我屁事!”徐方兴说,“我又不是没结过!”
姚辉摇头晃脑似是很得意又像是故意气徐方兴:“我是第一次。”
徐方兴冷冷地“哼”了一声:“恭喜。但愿也是最后一次。”
这是个夏天的雨夜,难得的雨夜,却没带来任何凉爽,反而令天气更加溽热。两人都着上身,只穿着短裤。
男人一般从短裤上就能分辨出性情喜好,就跟女人可以从分辨一样。
徐方兴的个头大概有一米八左右,身材适中,不胖不瘦,典型的鹅蛋脸,剑眉,凤目。平常他很少抬起眼帘看人,但当他看你时,那双眼睛里却总会闪烁着温存的柔光。很多女人喜欢他的眼神却又经常带着醋意戏谑这双眼睛预示着他经常有桃花运。潜台词是有桃花运不见得是一件好事。但徐方兴并没把这些女人的话放在心里,所以他的运气总是不错。
徐方兴本该是个很自信的男人,此时却显得那么不自信。他穿了个松松垮垮的沙滩裤,上面印着在风中摇曳的椰树和海洋的浪涛。当他不停地走来走去,那些椰子树就遭殃似的被汹涌的波涛。
倒是姚辉此时显得很平静。和徐方兴比起来,姚辉就可以称得上枯瘦。他的五官单看起来没一个算标致的,但组合到一起却让人不禁想亲近。特别的是他的嘴唇,比女孩子们的嘴唇更加娇艳欲滴,沾了酒肉后更加丰润而饱满。和徐方兴一样,这样的嘴唇也成为女孩子们调侃的对象。但他不像徐方兴那么好运。女孩子们总说,幻想跟他接吻会很刺激,就像是和女人。
姚辉的臀部被一个黑色的紧箍着,简直像是穿着泳裤;麻杆样的两条腿无限伸展着向两边叉开。他仰面坐在沙发上,琢磨着:“很有哲理。你说是第一次重要还是最后一次重要?”
徐方兴朝隔壁房间紧闭的房门瞥了一眼,重新坐回到沙发上,俯身从地上的箱子里拿出两听啤酒,噼啪两声打开:“那要看什么事儿!”
喝多了的姚辉经常是跳跃性思维,立刻感兴趣地问道:“你那个妞还没搞定?交友网上那个?”
徐方兴懒得理他,扔过去一听啤酒。姚辉反应迟钝,张牙舞爪才接住。啤酒洒了一身,他却毫不在乎,仰起脖子一干而尽,把啤酒听攥瘪,以投篮的姿势和认真态度轻巧地扔回到箱子里,然后猛然站起身,学着徐方兴刚才的样子开始来回踱步。
徐方兴的眼睛就饶有兴趣地盯着走来走去的姚辉,失笑道:“你丫真的要结婚?”
姚辉郑重其事地叹了口气:“我想到了一个很重要、很关键、很严肃的问题。所以,咱们俩得约法一章。”
“说。”
“你说咱俩是好哥们儿不?”
徐方兴感觉这话问的像是圈套,便回答:“不是。”
“你说咱俩是不是一辈子不离不弃?”
“不是。”
姚辉笑了:“你知道有一种人叛逆到什么地步,自我良好到什么地步吗?那就是无论别人说什么,他的回答永远是‘不’。不管他心里是不是这么想,就像条件反射一样,他永远说‘不’。因为这世界上只有他最正确,容不得别人比他正确一回。”
徐方兴不喜欢和别人对着干,却喜欢跟姚辉对着干。因为只有这样,姚辉才会继续说下去,而且会说得很有趣。这样便能打发诸多无聊且无趣的生活。
“好啊,你既然这么看我,那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再问你,咱们俩关系不好,是不是?”
“当然不是。”
“咱们俩没两天就掰了,是不是?”
徐方兴想了想:“你知不知道有时候我很讨厌、很讨厌你?”
“可是为什么呢?”
“绕来绕去,你到底要说什么?”
姚辉在脑子里飞快地斟酌了一下语序:“咱俩是发小,可以说毫无秘密可言。你泡过几个女人,我泡过几个女人,基本细节全明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必须要有这个默契和信念,那就是我不会把你以前所有的情史跟我老婆说,你也不能把我以前任何与女人有关的事跟你老婆说。免得她们万一认识结成同盟,我们可就完了!”
“嗯”,徐方兴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们的过去都不应该成为别人的故事。一切重新开始,我喜欢。不过,我还没老婆呢。”
姚辉走到徐方兴跟前,很使劲地拍拍徐方兴的肩膀:“你会有的!肯定会有的!”
基本上,当姚辉布满血丝、猩红的眼中闪动着哲人的光芒,并下了一个定论后,往往代表一个阶段的结束和另一个阶段的开始。
一分钟后,姚辉果然睡得跟死猪一样,而且天打雷劈都不会醒。而这时,就是徐方兴能够独立思考的开始。在很多时候,姚辉是他的缪斯。说白了,姚辉不如他能喝。每当徐方兴刚喝到高兴且头脑异常灵敏时,姚辉往往已经醉死过去。
第一次重要,还是最后一次重要?
对于不同的事情,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不相上下,有时候第一次重要,有时候最后一次重要,再有时候两次同样重要。例如:生,死,人只能生一次,也只能死一次。但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即将在未来的哪天死去,那这次死,将比生更为重要。
这么无聊地想了一会儿,徐方兴禁不住笑了。他想到了另一个好玩的命题。
对于一个男人或者女人来说,是“第一次”重要,还是最后一次重要?
这时候,徐方兴立刻想到了白冰。两人对于对方来说都是第一次。可是,徐方兴竟然不记得第一次到底是什么感觉。肯定是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白冰的父母都去上班,是在一个夏日午后,大汗淋漓,热得要命,至今已经过去十一年了。
徐方兴感到很懊悔。“第一次”应该代表的是年轻、激情、冲动、命悬一线、世界崩塌,可徐方兴竟然不记得。紧接着,徐方兴的脑海里立刻闪出非常清晰的画面:争吵、无休止的争吵、摔电视、砸花瓶、推搡、眼泪……
徐方兴努力排除负面情绪,继续想,也有记忆,不过不是第一次那次,而是有一次,白冰煲了一锅猪蹄芸豆汤,那是他们那天晚饭的唯一菜肴。他们刚结婚,很懒,天又很冷,为了避免去两家父母家蹭饭必须礼貌性洗碗的酷刑,他们自己在家煲了一锅汤。他们吃虚了,决定躺在温暖的被窝里休息一下。
就在那时,白冰说:“真舒服……”
徐方兴就迫不及待地咬住了她的耳朵……
可是,他突然惶恐不安,他不记得她的脸。
徐方兴长叹一声,可能还是最后一次更加重要。那代表着年老色衰,性功能濒临丧失边缘,但另一方面更代表着情意深厚,与子偕老,以及相依为命。
突然,一阵刺耳的铃声让徐方兴险些岔气,四处搜索着才从姚辉的裤子口袋里搜出手机,来电显示很简单,只有两个字:祖宗。
徐方兴拿着电话不知道该不该接。电话铃声戛然而止,但紧接着,又拼命响了起来。还是那个“祖宗”,像阎王的催命符般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徐方兴下意识地接起电话,嘀咕了句:“什么人啊这是……”
竟然是个女人的声音:“赶快给老娘滚回来!”
徐方兴一愣,随即酒精上涌到头顶,噼里啪啦闪着火花:“你丫谁啊?”
对面的女人迟疑了一下:“辉辉呢?”
徐方兴立刻灵光一闪:“你找姚辉?他睡了……”
女人突然有点兴奋:“你是猩猩吧?”
徐方兴更是一愣:“猩猩?”
女人笑了:“辉辉的好哥们兴兴啊。我经常听辉辉说起你。咱们还没见过呢!”
女人的声音很嗲。根据徐方兴的经验,嗲女基本都属于两个极端,极美和极丑。现实生活中的美女寥寥无几,所以徐方兴基本对“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嗲女不抱任何的。
徐方兴打着哈哈:“呵呵,弟妹啊,你们发展太快了。人家往往说,现在的爱情都是快餐!一见面就,一下床就分手;如果没分手,才开始恋爱;如果一见面没,那连恋爱都不必了。”
女人很大方,咯咯笑得依然很嗲:“你喝多了吧?就你们两个人吗?没别的人吗?”
徐方兴说实话:“当然就我们两个人,还能有谁?”
女人要挂电话前说了句:“那我就放心了,跟你一起,我就放心。”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旁边那个房间的门开了,披着浴巾的长发女孩走了出来,并且立刻被地上乱七八糟的易拉罐绊倒,很大声、更嗲地喊了一声:“干嘛啊这是……”
雨,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来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停了。
北京的凌晨显然不堵车。一场阵雨的水汽氤氲在空气里,让人感觉浑身上下都粘糊糊的。十五分钟后,徐方兴出乎意料地迎来和姚辉的未来老婆李飒的第一次见面。
徐方兴毫无防备,仍着上身,穿着那条总让人担心会突然掉下来的短裤。刚一打开门,一个身材丰满、穿着暴露的女人就冲了进来。先是两团坚挺而柔软的肉球撞上了徐方兴的胸口。徐方兴一趔趄,差点摔倒,但他还是没忘记赶紧用一只手使劲地拉着裤腰,另一只手扶住门框,吃惊地盯着这个女人。
女人闯进门把姚辉打醒,拖拽着上了电梯,又拖出电梯,打开车门,把姚辉扔上车。这一系列动作前,她始终没看徐方兴一眼。不过,她最后朝追出来的徐方兴笑笑,说:“谢谢,再见。”
徐方兴作势伸出手。女人这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徐方兴,很快地跟他握手,并主动自我介绍,说话像蹦豆子一样快:“我叫李飒,英姿飒爽的飒,不是拉萨的萨!”说着回头看了眼再次沉入梦乡,睡得像死猪一样的姚辉,接着说,“我是他老婆!”
徐方兴笑得有些虚伪:“真好,他……他总跟我提起你……”
李飒的目光里满是怀疑:“是吗?”
这时,武克提着大花裤衩携着狂呼乱叫的女友跑下楼来。武克边跑边喊:“嫂子!嫂子!”
李飒已经上了车,很快便发动她那辆黑色别克。徐方兴忍住笑,他看到后座上仍在酣睡的姚辉就像是一只养得膘肥体壮,被农场主拉去屠宰的猪。农场主李飒的脸上是义无反顾的坚决,而姚辉毫不知情地在做美梦。
武克趿拉着双网球鞋追着别克:“嫂子,我是武克,辉哥的兄弟。有空常来玩儿啊!”
别克远去。武克搂着女友的肩膀:“以后你别喊那么大声行嘛!看把嫂子醋的!”
“滚一边去!”女孩说着不理武克,跑去路边吃烤串去了。
武克琢磨着看着徐方兴:“你说他们俩能结吗?”
“能。”
“那完了,咱们得找地儿搬家了。这胖女人可真凶!肯定不会把辉哥的房子给咱们白住!”
徐方兴只是笑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本来他也没想在这儿常住,不过是权宜之计。
男女一见钟情只需三秒,本质就是性性相吸。性性相吸的基础是身体;身体的基本构成是胖瘦而不是细节。
姚辉曾经说过,他和李飒是一见钟情。李飒是个胖女人。姚辉所有的女人都很胖,文雅地说,是丰满。这又说明,徐方兴和姚辉永远不会为了爱上同一个女人而绝交。因为徐方兴的所有女人都很瘦,文雅地说,是骨感。所以更加可以推断,徐方兴和姚辉会是一辈子的哥们儿。
这个论断对于女人来说,亦是如此。
徐方兴前对这一天非常满意。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句话没错。
不管上帝怎么笑,这些思考对于徐方兴来说必不可少。
所谓的义务教育九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工作两年,六岁上学,加起来,93432627。这个算式陈小桥不知道算了有多少遍,掰着手指头、脚趾头反复验证过,一点都没错。陈小桥今年已经27岁,却还没有男朋友。
没有男朋友不代表陈小桥没有过男朋友。
高中毕业的那年暑假,热得要命。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陈小桥如释重负,终于可以第一次独自远行,还是到北京。临行前的头一天晚上,同学们组织了一次聚会。陈小桥第一次喝了酒,而且,第一次被一个男同学送回家。
一切都发生在那条沿着小河的路上。在路上,那个男孩结结巴巴地给陈小桥讲了很多有关她的故事。他牵着她的手,他这样说着:“你知道吗,我们好几个人都喜欢你,都喜欢你。但我们说你的时候,从不说你的好。我们都挑你的毛病,都说恨你,还骂你,但我们喜欢你……有一次在操场,我们几个人踢完球,坐在操场上觉得很无聊。就我们几个人,没别的人。旁边有个沙坑,跳远的沙坑,我们就用沙子堆了一个你,就像堆雪人一样。真的很像你,很像,连……连都有……”
陈小桥能够感觉到这个男孩的手粘腻,像一条蛇在她的手心蹭来蹭去。她感到恶心。那些话让她恶心。她不愿意就这么几句话便颠覆了她关于初恋所有的美好憧憬。那个男孩根本没注意她甩开了他的手,还在絮絮叨叨。陈小桥忽然毫无顾忌地哈哈大笑起来。
她说:“你们真可笑。”
第二天中午,她提早离开了家,虽然她答应让他来送。
但他牵过她的手。没办法,她的手第一次被男人牵过。她认为他可以算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