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作者:詹姆斯·凯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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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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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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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394字

约翰的妈妈是个小个头的女人,总是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忙个不停。我甚至都比她高。她不爱说话,总是看着地下,脸上的笑一刻也没有停过。她是怎么做到的?也许她在想着一个特别搞笑的笑话。他家里还养了一条小狗,就躺在厨房餐桌下的篮子里。它总是喘个不停,嘴里还冒着热气,口水流个不停。它甚至可以在地毯上走来走去。要知道,我妈妈是绝对容忍不了的。


我和约翰进房间的时候,他爸爸看到了我。“戴维斯先生。”我老老实实地打招呼。他的牙齿看起来很滑稽,往外突着。他说:“噢,你叫什么名字啊,孩子?”


“基隆。”


“哦,基隆这个名字不错。”然后他看着我,对戴维斯太太说:“这个孩子叫基隆,这名儿难道不好吗?”


约翰很少和他爸爸妈妈说话,除非他实在找不到东西,乒乒乓乓翻抽屉的时候。这个时候他就会喊,声音还很大很大,和大喊大叫没什么区别:“噢,去哪儿了,跑哪儿去了。哦,到底在哪儿?”


然后他开始发火,我觉得他就是在发火。这种情况可不怎么好。我就在那儿看着他。可是过一会儿,他就好了。


他们全家住在旅馆里,平时还能见到他们外出散步。他爸爸披着饰带,戴着小圆帽,胳膊下还夹着把雨伞。他妈妈也戴了顶帽子,拿着手袋。戴维斯先生走在前面,然后是约翰,再后面是戴维斯太太。戴维斯太太走路的样子很有趣。她走路的时候好像前面满是小水洼,而她在其间跳来跳去,来避开那些水洼。约翰走路的样子和他妈妈有点像,也是看着地下。我喊他:“嘿,约翰,往天上看。”


我这么做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也许天上真的有鸟飞过,然后他就看了。天上有时会有一大群鸟飞过,它们飞得很高,一只接一只地飞着,排成一个形状;而有时就只有一只鸟孤零零地飞着。一大群鸟飞的时候,它们总是一只接着一只,来来去去地飞在一起。我会看着它们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就那么一直望着,直到脖子像要断掉。这些鸟儿也慢慢飞远,变成天边的一些小点,直到我再也看不到它们为止。有时候我会和约翰说:“我能看到它们,我还可以看到它们。哦,我看不到了。”他也那样看着,一边看一边听我说。有时候云飘过来了,那些鸟就躲到云后面。鸟儿们都是要飞到非洲去的,因为那儿比较暖和。有时我还能看到野鸭。野鸭也可以飞,我这样告诉约翰。有一次我们放学坐校车回家,下车的时候才四点钟,于是我和他一起回家。商店后面有其他的孩子在踢球,他们把书包摆在地上当球门。这些孩子和我们不同校,可我看着他们眼熟,因为我们坐一辆车上学放学。一些天主教的孩子也在里面。“想玩游戏吗?”我喊道。


“当然。”


于是我和约翰就一起去踢球。他们选好了边,然后挑了我进队,之后才挑的约翰。他是最后一个被挑到的,因为他看起来很严肃,而且话也不多,也许还有别的一些什么原因吧!我们开始玩了起来。他断球超级厉害,比我以前看过的那些断球厉害的人还要厉害。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又没有朋友一起踢球,他怎么会踢得这么好。我就在一边看着他踢。噢呼,他用膝盖顶你的腿,或者倒地滑过来铲你,或者用肩膀把你撞到一边。你带球冲着他过去,他只是伸了伸脚就把球给断下来了,反正你运球就是过不了他。他怎么这么厉害?他只是伸了伸腿,球就到了脚下。他的头球也是我们里面最厉害的。


我总是顶不好球。外公教过我怎么顶球:“用你的额头去顶球,别闭眼,去顶球,快去顶球。”如果用头顶去顶球,效果也不会好。头有前后两部分,再加上头顶。如果顶球时,球刚好撞到你前后部分的汇合点,就是侧面的位置,那里比较软,脑袋就会疼,而且球路也不对。因为那里是前后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朝前,一个朝后。球撞到那个位置以后,你期望它往哪儿飞,前还是后呢?


头球的时候你也得小心。我以前就试过,球“砰”地一声撞过来,然后飞走了。接着我觉得头晕,要休息一会儿才能再继续跑。如果你头球的方式不对的话,次数多了以后,对你的脑袋会有伤害的。就像拳击手一样,很容易得一种东倒西歪的综合症。


外公这么教我的时候,比利舅舅就在一边笑着说:“你这也太专业了。”于是外公对舅舅摇摇头,嘴里说:“别理他,孩子,他就是一团糨糊。”


我把外公教我的告诉了约翰,可是他好像没怎么听进去。他才不管是脑袋前边、后面还是中间,反正就是跳起来,去顶球,然后球就飞开了。他的头球比其他踢球的男孩子都要好。反正他就是擅长这个的。


我跑起来比约翰要厉害,他没我跑得快。他块头很大,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不是太大块了些。以前一些孩子会拿他开玩笑,他们会觉得他笨笨的。可是现在,他们就不这么想了。现在我们下了校车以后,在商店后边踢球的孩子都会叫上我们,让我们进队一起玩。“噢,约翰,你踢这边,小史,你踢那边。”


对,那就是我。现在我的名字是小史了。如果有人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会告诉他:“我叫小史。”我真是这么说的。


可是过了些日子,约翰不踢球了。为什么?好像是因为他的脚或者鞋子。我问过他为什么,他举起脚来让我看,他的鞋子都破了,也许就是因为踢球才踢破了。我的鞋子也破了。妈妈对我穿着校服踢球很生气,因为我总是把校服和裤子弄得邋里邋遢的。有一次,还把整个裤管给扯破了。到底是怎么破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就是跑着跑着,然后裤管就自己裂开了。妈妈把破的裤子一把扯过去,然后缝好了。那可是条好裤子。“噢,不,”妈妈嘴里喊着,很生气:“噢,你下次再这样试试看?基隆·史密斯,放学马上给我回来换衣服。”


我对约翰说,我们可以放学后先回家换衣服再去玩。穿上旧衣服和旧鞋子,几分钟后在那儿见。我冲回家,换好衣服后又出了门。出门之前我先吃了块果酱饼干,还喝了口牛奶。妈妈是不能容忍我这样的,不过她不在家。约翰家离商店那儿比较近,可是我回到商店,开始踢球了,都没见到约翰回来。他去哪儿了?他每次回家后都不会再出来。我去找他,他也不出来。即便他回到家,换了衣服,他也不出来。


于是我和他妈妈说:“噢,阿姨,约翰他有旧的鞋子吗?”她只是笑。


“约翰是我们里面踢球踢得最好的,戴维斯太太,如果他换上旧鞋子就能和我们一起玩了。”


她正在做晚餐,闻起来真香啊,我的肚子开始咕噜咕噜响了。


“我能看看罐子里是什么吗?”


“嗯。”她朝我点了点头。


罐子里是剁碎的一些食物,还有土豆和又大又厚的洋葱,我闻到的就是这个味道。噢,我饿死了。妈妈从来不做洋葱,因为爸爸胃不好,吃洋葱对胃没什么益处。如果是炒洋葱呢?也不行,他茶点只吃一个蛋,水煮的或蒸的。他就只吃那个。


约翰到底还是没有去踢球。我喜欢和他做朋友,可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多,通常就是上学放学才能看到他。他也不喜欢爬墙。商店附近有堵挺高的墙,孩子们都喜欢爬上去玩,而他只是看着我们爬。他就在下面看着,看着我们爬上墙头,然后一脸担忧,他总是怕我们会摔下来。我在墙头走来走去,不时做几个滑稽的动作。而他只有在我们下来的时候才会显得开心一点。我笑着说:“噢,约翰,爬这个再简单不过了,你应该去看看我以前爬的墙,那可都是很高很高的。和那些比起来,这个墙简直不算什么。”


他应该去爬爬看的。我对他说:“你去爬爬看吧!”


一些大孩子不会爬墙,因为他们太胖了,所以爬不上去。可是约翰不胖。他也不傻,别人都以为他傻,其实他聪明着呢!


他也有怕的人。那些真的傻子是什么人也不怕的。不管你是谁,他都敢和你打架,他们才不在乎呢!只要你笑话他们,他们就会抓住你,收拾一顿。


搬到新的街区,你要变得很小心。因为你不知道周围的人谁是谁,谁是天主教徒,谁打架厉害。甚至眼前这个天主教徒是傻子,你都不会知道。


有时候在路上,对面的人朝你走过来,你都得让道给他们。可如果你这样做了,他们就会得意地从你身边经过,好像大老板一样,而你则什么都不是。所以在路上的时候你得眼观六路。对面有男孩子朝你走过来的时候,你必须做好准备,即便他们在你前面很远的地方。你要想好该怎么做。要么,你就穿过马路走到另一边;如果你和他们走在一边的人行道上,很可能就会发生什么。如果他们一直走过来,你可能就会撞到他们,因为他们是不会给你让路的。除非对方只有一两个人,年纪比你小,或者是看起来很弱小,打架也不厉害。这种情况下,你就得装出很凶悍的样子。大人们也经常干这事,装出一副很凶的样子。我和别的孩子一起在路上走的时候,我也会注意观察。如果对面走来一个大人,他会怎么办呢?如果他害怕了,就会穿过马路,走到另一边。


别的孩子经常会找事来试探你,看你是不是容易被欺负。这个时候,你就得对他们还以颜色。如果他们打了你,你就得打回去。如果他们偷你的书包,或者踢你脚后跟把你绊倒,你也得原原本本地回敬他们。你得表现得很强悍,得让别人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没人可以把你当傻子。班上打架最厉害的那些家伙,他们也不敢惹我。因为踢球或者别的什么,我都很厉害;玩游戏或者是跑步,我也是公认的高手;要说到爬墙,那我排第二,可没人敢排第一。


妈妈说去教会学校是件好事。她总是听别人说去教会学校有多么多么好,所以她认为我也该去试一试。我不想去,可是爸爸说:“噢,好了,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去,少磨叽了。”


“哦,可是,爸爸”


“必须去。”


他们总是让我去教会学校。我不想去,去教会学校又不像参加童子军那样,非去不可。我在以前住的地方就去过教会学校,除了能看见自己的朋友之外,简直太讨厌了。而且教会学校的老师还总是怒气冲冲的。他总是以为我们在耍他,其实我们没有,起码我没有。我不想去教会学校,我宁愿去参加童子军。


妈妈这个时候说:“哦,好像马上会有童子军活动了。”


“那好,我可以参加童子军。”


“可是你现在也必须去。”


“好吧,可是马特呢?”


“他年纪太大了。”


爸爸说,他回学校的时候会有圣经课,那就足够了。他不用去,可我得去。


“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反正你得去。”


“凭什么啊?”


爸爸没有跟我废话。反正马特做什么他都支持,而我,就想都别想。


如果我要去教会学校,那他也得去。但爸妈都不这么想。


这个星期,妈妈逼着我去了,可过了一个星期,我自己也想去了。她把我的零用钱放在餐桌上。我自己弄了两片烤面包当早餐吃了,脑袋里想着教会学校,越发觉得要去。那儿太有意思了,我是这么想的。教会学校的老师就是星期五在临时学校给我们班上课的老师。他在那儿说了些关于耶稣去神庙里动员大家去外面筹款的事情。他说,大家都被耶稣动员起来了。本来他们是在上帝的房子里,不应该需要筹款。可是那里不是天堂,那里是人界,所以筹款也是行得通的。耶稣干这个的时候年纪还很小,面对着一帮大人,他也能说服他们。老师总结说,这是因为上帝在帮他,给他力量。


我喜欢那个老师。他说话的声音和我在夫郡的表兄的声音有点像。他说话的时候脸涨红了,还不停地拍着手掌。“好了,孩子们,现在开始坐直了,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然后他就开始讲了,每个人都听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