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永庆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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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传说它原是太古时代的一种怪兽,十分凶猛,每到寒冬将尽,新春来临之际,就出来掠食噬人。人们为了防御它,一到这时候,便聚在一起,燃起篝火,投入一根根竹子,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吓“年”逃跑,大家平安无事,于是兴高采烈地互相表示祝贺,拿出丰盛的食物在一起吃。这样年复一年,便形成了一个欢乐的节日,称为“过年”。还有一种传说是“年”有谷物成熟的意思,是预祝丰收喜庆的日子,后来又逐渐成了“岁”的代称。久而久之,农历新年成为我国各民族的重要节日。
从过去的“年”到现在的春节,形成了很多风俗习惯。如除夕守岁、贴春联、贴年画、放鞭炮、舞龙、舞狮、吃年糕等习俗,至今仍在盛行。其中尤以放鞭炮最为热闹。
一年一度的春节,人们兴高采烈,在食物方面,也十分丰富。如吃年糕,是希望生产和生活步步高(“糕”与“高”谐音);吃年粽,则象征天天都足食,岁岁有余粮。总之,春节是一个迎新的节日、隆重的节日,也是一个欢乐的节日、幸福的节日。
2元宵节
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称“上元”。根据我们民间传统的习惯,在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这种富有民族风格和生活情趣的活动,凝结着我国劳动人民的聪明和智慧,是中华民族的艺术创举之一。
3清明节
“清明”是我国农历中廿四节气之一。旧俗在清明前一天(一说前两天),禁火寒食。这一风俗据说是为了纪念春秋时代晋文公的贤臣介子推。晋文公下令每年到介子推烧死的这一天,全国禁止烟火,家家吃干粮、吃冷饭、喝凉水,表示纪念。这一天后来就叫寒食节,也称禁烟节。
当时,清明节这天前后,晋国的百姓家家门上挂柳枝,人们还带上食品到介子推墓前野祭、扫墓,以表怀念。晋国当时为诸侯盟主,这些风俗也就很快传到了其他各国。从此以后,清明扫墓活动得到了沿袭。
4端午节
农历五月五日是我国民间传统的端午节,又称重午节、端阳节。在我国广大人民心中,这节日是纪念战国时期伟大爱国诗人屈原的。相传屈原于五月初五在湖南汨罗江抱石投水自沉。端午节的主要习俗是龙舟竞赛、吃粽子。端午节时,有的人家还喜欢在门前挂菖蒲、白艾,洒、饮雄黄酒,另外还在衣襟前挂个香粉荷包。总的来说,端午节传统和习俗,凝聚了我国人民美好的文明传统,在人民生活中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5中秋节
每年的农历八月十五日,是我国传统的中秋节。“中秋”两字,按我国古历法解释是:农历八月在秋季中间,叫“仲秋”;八月十五日又在仲秋之中,称“中秋”。定八月十五日为节,就名为“中秋节”或“仲秋节”。
中秋之夜,月亮最亮、最圆,月色也最美丽。人们把月圆看作团圆的象征,因而也称八月十五日为“团圆节”。另外,中秋节之所以成为佳节,还在于月亮有种种美丽的神话和传说,因而我国古时就有赏月和祭月之风。祭拜月亮的主要物品是月饼,祭供后全家分食。由于月饼象征团圆,反映了人们对一家能够团圆的愿望,故又称它为“团圆饼”。
6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日,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古代以“九”为阳数,九月九日,两阳相重,故名“重阳”,又称“重九”。
重阳节的风俗甚多,主要有登高、插茱萸、饮菊花酒和赏菊。今天,重阳节已成为敬老和尊老的一个重要节日。
(三)忌讳
汉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融合了各兄弟民族的优秀文化,也接受了某些生活习俗,形成了独特的禁忌和惯例,主要有:
(1)喜庆日不能穿白色衣服。认为人死后才披麻戴孝,穿白色为不吉利。
(2)不能说“十三点”,这是一句瞧不起他人的骂人话。
(3)不喜欢乌龟,如说某某人是“乌龟”,就等于骂他是个不中用的男子,连妻子有了第三者也不闻不问。
(4)有些地区有喜“8”厌“4”的习俗,因“8”与“发”同音,“4”与“死”同音;朋友间不能借“伞”,因“伞”与“散”同音;尤其是热恋中的男女,不能同吃一只“梨”,因“梨”与“离”谐音。
二、藏族
藏族,人口约459万(1990年统计数,下同),主要分布在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地。自称“博”(bod),居住在西藏地区的称“博巴”,居住在川西一带的称“康巴”,居住在青海、甘南、川西北等地的称“安多哇”。藏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藏文系参照梵文某些字体,于公元7世纪前期创制,经3次修订,为自左向右横写的拼音文字,通用至今。藏语方言差别很大,依地区分为藏、康、安多三个方言。藏族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多信喇嘛教。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建立。
(一)礼貌礼节
1敬献哈达
哈达是一种白色礼巾,释为仙女身上的飘带,以其洁白无瑕象征至高无上。是藏族人对客人最普遍而又最隆重的礼节。所献哈达越长越宽,表示的礼节越隆重。对尊者、长辈,献哈达时要双手举过头顶,身体略向前倾,将哈达捧到座前;对平辈,只要将哈达送到对方手中或腕上即可;对小辈或下属,则系在他们的颈上。不鞠躬或单手送都是不礼貌的。接受哈达的人通常做好与献哈达的人一样的姿势,并表示感谢。
2敬献青稞酒、酥油茶
客人到藏族家庭做客,主人要敬青稞酒三杯。无论客人会不会喝酒,都要用右手无名指蘸酒弹一下。如客人不喝不弹,主人会立即端起酒边唱边跳,前来劝酒。如客人酒量小,可喝一口,就让添酒,连喝两口酒后,由主人添满杯,客人一饮而尽,这样,客人虽喝得不多,主人也会满意。按藏族规矩,主人敬献酥油茶时,客人不能拒绝,至少要喝三碗,喝得越多越受欢迎。敬酥油茶的礼仪是:客人坐在藏式方桌边,女主人拿一只镶银边的小木碗放在客人面前,接着提壶(现改为热水瓶)给客人倒上满碗酥油茶,主客开始聊天,等女主人再提壶,客人便可端起碗来,轻轻地往碗里吹一圈,然后呷一口,并说些茶打得好之类的话;等女主人第三次提壶时,客人呷上第二口;客人准备告辞,可多喝几口,但不能喝干,碗底一定要留下点漂酥油花的茶底。
3鞠躬致礼方式
藏民见到长者、平辈有不同的鞠躬致礼方式。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要脱帽弯腰,帽子拿在手上,接近于地面;见到平辈,头稍稍低下即可,帽子可以拿到胸前,这时的鞠躬只表示一种礼貌。在有些地区,合掌与鞠躬同时并用,合掌要过头顶,表示尊敬,这种致礼方式多用于见到长者或尊敬的人。藏族自古就有敬老的美德,在许多节日里,都有向老人祝拜的习惯。藏民在见面打招呼时,还以点头吐舌的方式表示亲切问候,受礼者应该微笑点头示意。客人拜访时,藏民等候在帐外,目迎贵宾光临。
(二)忌讳
(1)凡行人碰到寺庙、金塔、嘛尼堆和龙树时,都必须下马,并遵守从左边绕行的规定。信仰本教的人则从右边绕行。
(2)进入寺庙,忌讳戴眼镜、吸烟、摸佛像、翻经书、敲钟鼓。对喇嘛随身佩带的护身符、念珠等宗教器物更不得动手抚摸。进入寺庙要肃静,必须就座时,身子要端正,切忌坐活佛的座位。
(3)不许在寺院附近砍伐树木、大声喧哗;不准在附近的水域捕鱼、钓鱼,不准在附近打猎和随便杀生。
(4)不准用单手接、递物品;主人倒茶时,客人须用双手把茶碗向前倾出,以示敬意。
(5)不得在藏民拴牛、拴马和圈羊的地方大小便;不得在人面前随便吐痰、脱鞋、脱袜;不得当人面烘烤鞋袜和裤子;不得在藏民面前打喷嚏。
(6)不得动手摸弄藏民的头发和帽子。
(7)不得用有藏文的纸当手纸或擦东西。
(8)进入藏民帐房后,男的坐左边,女的坐右边,不能坐错位置或混杂而坐。
(9)藏民家里有病人或妇女生育,门前都作有标记。有的在门外生一堆火,有的在门口插一树枝或贴一红布条,外人见到标记切勿进入。
(10)藏民一般不吃鱼虾、鸡肉和鸡蛋,不要勉强劝食。不过这类习惯现已有很大改变。
三、蒙古族
蒙古族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三省及甘肃、青海、新疆等地,拥有人口约480万。蒙古语属阿勒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利亚特三种方言。蒙语文字最初是在回鹘文字的基础上创制的。蒙古族人多信奉喇嘛教。长期以来主要从事畜牧业,也从事半农半牧业和农业。内蒙古自治区于1947年5月1日成立。
(一)礼貌礼节
(1)蒙古族传统礼节主要有献哈达、递鼻烟壶、装烟和请安等,现今又增加了鞠躬礼和握手礼。
(2)热情好客,在请客人进入蒙古包时,总是立于门外西侧,右手放在胸部微微躬身,左手指门,请客人先行。
(3)客人就座后,主人按浅茶满酒的礼俗热情献上奶茶和美酒,并用哈达托着献给客人。
(4)招待客人的佳宴有手爪羊肉和全羊席。接待贵宾或喜庆时要摆全羊席,有烤、煮全羊两种。
(5)送客时,主人要送客人至包外或本地边界。如骑马,主人还要扶客人上马,并说“再见”或“祝一路平安”等语。当目送客人走出一段后,主人才返回住处。
(6)送任何礼品,都要成双成对。送接礼品、敬茶敬酒均要用双手,以示尊重,不应用单手,更不能用左手。
(二)忌讳
(1)路过蒙古包时,要轻骑慢行。进入蒙古包以前,要将马鞭子放在门外;如带入包内,则被看作是对主人的不敬。进门要从左边进,入包后在主人陪同下坐在右边,离包时也要走原来的路线。
(2)出蒙古包时,不要立即上马上车,要走一段路,待主人回去后,再上马上车。
(3)主人要躬身端出奶茶,客人应欠身双手去接。
(4)锅灶不许用脚踩碰,不能在火上烤脚,否则等于侮辱灶神。
(5)蒙古包里有了病人,在包前左侧缚有一条绳子,绳子的一头埋在地下,表明主人不能待客,来访者就不应进门。
(6)不吃鱼虾等海味以及鸡鸭的内脏和肥猪肉,也不爱吃青菜和糖、醋、过辣及带汤汁的菜肴。
四、回族
回族人口约860万。7世纪以来,少数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久居中国,在与汉、维吾尔、蒙古等族长期相处的过程中形成了回族。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居住着约13的回族人口,其余散居于全国各地,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以西北地区及河南、河北、山东、安徽、云南、辽宁、北京等省分布较多。回族语言逐渐习惯于以汉语作为本民族的共同语言。现受阿拉伯、波斯等传统文化的影响又吸收汉族文化是回族文化的特色,但在共同心态、经济生活、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回族仍表现出自己的特色。宁夏回族自治区于1958年10月25日成立。
(一)礼貌礼节
(1)尊敬长者。
(2)讲究卫生,室内洁净,饭前便后要洗手。
(3)阿訇是清真寺主持教务的人,极受穆斯林及回族人的尊敬。当他们在祈祷时,千万不要打扰他们。
(二)忌讳
(1)严格禁止用食物开玩笑;不能用忌讳的东西作比喻,如不能说某某东西像血一样红。
(2)禁止在背后诽谤别人或议论他人的短处。
(3)反对赌博、游手好闲等。
(4)外出必须戴帽,严禁露顶。
(5)忌用左手递送物品。
五、维吾尔族
维吾尔族人口约720万,主要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以南地区。语言系阿勒泰语系突厥语族。文字原用阿拉伯字母的拼音文字,新中国成立后创制了拉丁新文字,现在新旧文字都在使用,居民多信奉伊斯兰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1955年10月1日成立。
(一)礼貌礼节
(1)维吾尔族人十分重视礼貌,在路上遇到尊长或朋友,或平时待人接物时,习惯将右手按在胸部中央,然后把身体向前倾30度,并连声道:“您好”。
(2)老人吃饭或到别人家做客,常用手摸脸做“都瓦”(一种祝福的宗教仪式),有时握手后也做“都瓦”。
(3)家里来了客人,全家都自觉地跑来欢迎,然后女主人用盘子把茶水端上来。人们端茶和接受礼品都用双手,以示尊敬。
(4)讲究卫生,常喜欢在自来水龙头下直接冲洗手脸。到维吾尔族家里做客,进门前和用餐前女主人都要用水壶给客人冲洗双手,一般洗3次。习惯一人专用茶杯,住宿期间也不要更换。当第一次给泡茶时,须当着本人面,将茶杯消毒后才使用。
(二)忌讳
(1)禁食猪、驴、狗、骡肉,自死的牲畜一律不吃。
(2)吃饭时不能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能随便到锅灶前,不要剩食物在碗中。
饭毕有长者领做“都瓦”时,忌东张西望或立起。
(3)衣忌短小,上衣一般要过膝,裤脚达脚面,最忌户外着短裤。
(4)屋内就座时应跪坐,忌双腿伸直、脚朝人。
(5)忌睡觉时头东脚西,故在安排客房、安放卧具与枕头时宜特别注意。
六、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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