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本夫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3:34
|本章字节:8512字
安岗就是个售货亭一样的亭子。用木头扣成的,闲置在这个城市的东郊岔路口旁,风吹日晒几年了,油漆剥落,已经破烂不堪。那上头有“安岗”两个字,也已模糊不清。来往行人熟视无睹,没人理会它,更没人探究安岗两个字的意义。现在城市里店铺名字都起得怪怪的,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何况把一个亭子叫做安岗,还算不上太怪。而且后来据毛眼考证,说这地方原先就叫安岗,你看亭子背后就是一座小山冈。几个捡破烂的小伙计转头看,的确是个小山冈,上头长满乱蓬蓬的杂树,于是大家都觉得毛眼很有学问。其实毛眼还熟悉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大街小巷的名字全记得清清楚楚。
毛眼占领安岗,完全是因为没地方住。
毛眼是捡破烂的,流入这个城市已经七八年了。开始才八九岁,可以伸手讨吃的,主要在饭店讨,也帮人洗盘子,倒也饿不着,但几年下来也就落个肚子圆。毛眼渐大,已经不能满足于吃饱饭了,他想攒点钱,就开始捡破烂。晚上住宿是个大问题,街角楼底,被治安人员赶来赶去,特别是那些戴袖章的老太太最讨人嫌。既然楼底不行,毛眼就索性上楼。这个城市就像个巨大的建筑工地,到处都在盖楼,只是没毛眼的份儿。毛眼就有些不满意,于是专挑那些新建好还没住人的新楼去住。三天两天就换一座楼,这里住几夜,那里住几夜,住得兴致勃勃。在过去的三年里,这个城市所有新盖的楼房差不多让毛眼住了个遍。隔些日旧地重游,那些楼房已搬进人去。毛眼便在楼下背着手打量,点点头说:“旧房喽!”
毛眼如此三年,总忙着乔迁,过足了瘾,也有点厌了。就想找一处固定的落脚处,于是就找到了安岗。安岗内有六个平方米的空间,足够了。听说这个城市早几年有六平方米可以住三代人。毛眼把亭子重新整修了一番,无非钉些木条、贴些报纸女人头什么的,地上铺些木板草苫棉胎,躺下打个滚又弹起:“啧!”他对这地方很满意。
不想半夜里有什么扒门,咯吱咯吱响。毛眼惊醒了,开始以为是风,但声音不对。这地方偏僻,就有些毛骨悚然,莫不是有贼?就屏住气听,又听到叽叽叫声,像是一条狗。确是一条狗,是一条野狗,一向夜间睡安岗亭内的,却被人占了,野狗进不去,就不停地扒门。毛眼隔玻璃往外瞧,野狗扒住门身子立起来,颇为雄壮,就不敢开门。如此僵持一夜,凌晨,毛眼摸个棍子打开门,寻见野狗卧在后头的山冈上,见毛眼出来,跳起一阵狂吠。毛眼挥挥棍子,野狗就悄悄退走了。当晚又来,毛眼早为它准备了吃的,几根肉骨头丢在门外,也就是贿赂的意思。如此数天,双方日渐友好。一个月后,毛眼和野狗成了朋友。夜间,毛眼仍睡亭子里,野狗仍卧背后的小山冈上。有时也在亭子里玩一阵,该睡觉了,就去山冈的灌木丛。
自从占据了这座亭子,毛眼就对这个城市有了好感,甚至有了点主人的意思。在这之前可不是这样的,这个城市的确是收留了他,可他却遭受了无数的白眼辱骂甚至殴打。他终于没有离开这个城市,是因为他没地方去,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仿佛遥远山区的一个村庄,被人拐卖出来。后来他逃走了,却不记得回家的路。他是爬上一辆运煤的货车来到这座城市的。那时他像一个小黑鬼,到处漂荡,没谁正眼瞧过他一眼。他曾几次被收容,可是没地方遣送,只好又放出来。平心而论,毛眼是喜欢这个城市的,这里有宽敞的街道、高大的楼房和四季常青的树木,混口饭吃倒也不是太难。但他知道,这个城市不属于他,只属于大街上川流不息的人们,属于那些懒洋洋乜眼看他的居民和凶神恶煞戴袖章的老太太。毛眼从心里敌视他们,他在所有住过的新楼里拉屎撒尿。一次捉到一条蛇,用报纸卷一层又一层,然后送给一个戴袖章的老太太,那老太太拧过他的耳朵。老太太取开废报纸,当场吓得昏了过去。毛眼是捡破烂的小头目,手下有十几个小伙伴,翻检垃圾时常扬得尘烟滚滚,纸屑乱飞,居民叫苦不迭。那时他心里就有无限快意。
但现在不同了。
现在毛眼已经有了固定的住处,他喜欢把他的六平方米破亭子叫做“我的房子”。他对伙伴们说:“晚上到我的房子里玩!”于是十几个脏兮兮的小伙伴就来了,有的买了啤酒有的买了饮料,毛眼除买了一些小吃还买了一只烧鸡。亭子里坐不下,大家参观了一阵就到背后的小山冈上,又吃又喝闹哄了半夜,那条野狗也高兴得乱跳。大家都为毛眼高兴,也都准备效法毛眼,为自己找一个固定的落脚之处。来这个城市这么多年了,还不应该落下脚来吗?当然应该!毛眼说,等大家落下脚,咱们就是这个城市的人了,不能像以往那样瞎捣乱了,是不是?大家齐声说是!咱们要经常洗洗衣裳洗洗脸,不要那么脏,是不是?大家都说是!咱们以后办一个垃圾清理公司,把咱们的城市打扮得干干净净,你们说好不好?这是谁都没想到的,办一个垃圾清理公司?毛眼你就是大经理啦?印不印名片?当然要印!咱们都是公司成员啦?毛眼说什么成员都是副经理都印名片!小山冈一片欢腾。
第二天毛眼就去买了一套新衣服,毛眼没多少钱,只能买那种最便宜的,但总是新的,穿在身上干干净净。那个卖衣服的姑娘还冲他笑了笑,说他穿在身上挺好看的。毛眼感动得差点流出泪来。他现在深刻地感到他已经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了,因为他第一次看到人家对他在笑。
毛眼现在仍然只能捡垃圾找破烂。他的垃圾清理公司是以后的事,他必须为此准备一大笔钱。但他现在的感觉不同了。捡破烂不再翻检得尘土飞扬,而是小心翼翼,捡完了还要把现场清理一下,尽量弄得干净一点。有时发现死猫死狗,便挖个坑埋上。这并不是他的活,而且没有任何效益。可他愿意干,这些东西会发臭的,让大家闻了不舒服。毛眼走街串巷,到处和垃圾打交道,每每有一种痛切之感。这个城市的表面是干净的,甚至是美丽的,可是在它的角落和隐蔽之处,却有这么多垃圾。这样不行!那时他在垃圾旁叉腰站着,摇摇头在心里说这样不行,以后得好好规划和管理一下。他几乎已经像个市长一样在考虑问题了。
那天毛眼走出那条肮脏的巷子,迎面看到两个外国人信步走来。毛眼忙把手里的蛇皮袋藏在一旁,迎上去说:“这是条死胡同,请你们从大街上过!”并做了一个类似于交警的手势。两个外国佬并不懂他的话,但似乎看懂了他的手势,便转身走了。毛眼很高兴,他觉得做了一件维护这个城市荣誉的事。
毛眼时常在马路上搀扶一些老人过街,只要看到那些蹒跚的老人,他总会上去扶一把,尽管常遭到路人的怀疑。一次刚扶一个老人过街,就有一个尾随的妇女扯住他,说你别忙走!然后对那位老人说你看看你的钱袋少了没有?老人掏出钱数了数,一分不少。那妇女才松开毛眼并教训说:“要是偷东西迟早会抓住你的!”毛眼大声分辩说你才偷人家东西!
毛眼的确碰到一些不愉快的事,但毛眼不记恨,你看这个城市的居民不也经常互相吵架打架吗?你不能这么小心眼是不是?毛眼只要一回到他的那个叫安岗的小亭子,就立刻高兴起来。你应当知足。他时常告诫自己。这个城市已经养了你七八年,如今凭空给了你这个住处,你还想什么?你应当尽量为它做些好事。晚上回来,野狗肯定等他,亲热一番之后,毛眼便从蛇皮袋里掏出一些吃的给它,然后各自睡觉。
这天晚上,毛眼已经睡着了,却突然被一阵狗叫声惊醒。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这条野狗从来不叫的,是因为它从来不多管闲事。白天悄悄地钻山林,晚上悄悄地睡觉,干什么都悄悄的,仿佛它懂得生活在这个城市旁边的危险。现在半夜里叫起来,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毛眼赶紧爬起身,摸一根棍子冲到外头,却听到有厮打和呼救声,在小山冈的另一边。毛眼赶紧翻越过去,野狗也紧随着,终于发现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被两个歹徒拦截,要对那个年轻姑娘施暴。毛眼立刻就明白了,这里通向东郊风景区,这一对恋人光顾着玩回来迟了,碰上了坏人。差不多就是这样。
这时两个歹徒已把小伙子打昏在地,正撕扯姑娘的衣裙。毛眼大叫一声从山冈跃下,野狗也紧随着扑上去,两个歹徒吓得一愣,赶紧松开手逃走了。野狗一直往树林里追过去。毛眼帮着姑娘把小伙子拉起,小伙子一脸都是血,仍然昏迷着。姑娘急得又哭起来,左看右看,天到这时不会再有出租车。毛眼说:“你在后头扶着,我背上他送你们走!”那一刻,十六岁的毛眼成了大救星。他的瘦弱的身体不知哪来那么大劲,弯腰背起小伙子就走。路上走走歇歇一直背进这个城市的腹地,才终于拦住一辆出租车,毛眼又一直陪送到小伙子家,才满身血迹地回来。人家要给他钱,他没要。怎么能要钱呢?咱们都是这个城市的人。
毛眼背那小伙子走了足有十几华里,一身汗透,回来被风一吹,感冒了,烧得发烫。第二天毛眼一天没起床,昏昏沉沉就是睡。睡到傍晚时,有人敲门,毛眼挣扎着起来开门,是几个警察。毛眼擦擦眼,心里有些发怵,说:“我没干坏事。”其中一个警察笑笑,说:“没说你干坏事,你叫什么名字?”毛眼说我叫毛眼。警察说昨天夜里是你救了人,毛眼这才放下心,说是我救了人。警察说你把详细情况说一说,毛眼就从头说了一遍。警察就从腰里掏出五十块钱,说这是你救的那个姑娘送你的。毛眼说我不要钱,我又不是为了钱。警察们都笑起来,说看来你是个好孩子。毛眼就很高兴,说这钱就捐给希望工程吧。警察说你知道得不少哇?毛眼挠挠头皮,笑了笑,他真是为自己高兴,办一件好事又带出来一件好事。可是一个年长的警察接着说,毛眼你不能在这里住了,你得跟我们走。毛眼说为啥?年老的警察说,你看到这亭子上的字没有:安岗,就是个治安岗亭,前后两个字剥落了。这亭子本来就是个治安岗亭,后来废弃不用了。现在治安不好,要重新用起来。你呢,属于盲流,有家回家去,没家政府给你找个地方,收拾收拾东西跟我们走吧。
应当说,警察对毛眼的态度是和蔼的,一点也不严厉,说的也都在理上,明明白白。但毛眼听了却如五雷轰顶,顿时陷入绝望之中。他意识到他的一切努力包括对这个城市所有的好心好意都成了一厢情愿。他并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必须离开这个该死的岗亭和这个该死的城市。这是不可抗拒的事实。毛眼愤怒地收拾了一下东西,什么话也没说,就跟着走了。在警车上,毛眼发现了那条被打死的野狗。
到了收容站,毛眼发现他所有的小伙伴都被弄来了。据说这个城市在清理盲流,彻底清理。大家互相看看,都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当天夜间,他们就被押上一列火车,听说是到黄海边的一个农场去,那是个很美丽的地方。
《太湖》199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