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耿立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22
|本章字节:11360字
女孩子走了这么多的路,怎能再生育呢……(《种子》)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路”是被看成希望的。“天无绝人之路”是常被人挂在口头的,但阮籍的驾车出游,走到无路之处,常大哭而返,千百年来常被英雄末路的人反复引用;王勃在《滕王阁序》里也曾写到,路又于中国富有多种阐释意味的“道”,这种带有形而上的字连在一起,走什么道路,意味着一种人生的选择,但大道多歧,每一条道路都不是坦直的,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玄机,这里面又透着怎样的诱惑和陷阱?鲁迅在《故乡》里说过“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们知道鲁迅早年是从故乡走出的,他与故乡告别是一种主动的选择(当然,在故乡也没有什么出路和希望),他是义无返顾地“走异路,逃异地”,他想追求一个全新的自我。
但是王鼎均对路的看法是独异的。他说漫漫的长路是无情的刑具,在《种子》里,我们读到一个女子四十多岁,仍然不孕,原因是她走了那么远的路,怎能再生育呢?这是王鼎均对流亡时的一种反顾的沉思,也是行走对人生伤害的一种象征的说法,人生下来总要走路的,有的人终生仆仆风尘,走在路上,这无疑是一种刑罚,人,长大后,上路了,路把一个人带到远方。
王鼎均说:“我不喜欢路,愈宽愈平直的路,人家愈赞美,我愈要诅咒。路千条万条,没有路能通到你的门前。路是一些射出去的箭。
路,只是便于分离,强迫我们愈离愈远。在迢迢长路的另一端,‘明天’
在窥伺,而‘明天’最可怕。超级路面,刺目伤心,我不肯走,我不要把歪歪斜斜的血印印上去,不要挨近‘明天’的虎视。我渴望有一挺机枪,拦路架好,对准路的另一端密集扫射,让平滑的路面上有长爪的抓痕,让跳弹从两旁的树上扫落萧萧的断叶,让那不可理喻的枪声惊鸟奔兽,引起四野的回声如雷,让‘明天’千弹穿体而死。”(《告诉你》)没有向外的路,王鼎均可能是守在父母的身旁,而有了向外的路,路把王鼎均带离了父母。路,是空间的延伸,也是时间的延伸,从晨到昏,从英姿少年到忧乐中年,路把人砥砺得沧桑了,远方是不可知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远方有希望,但远方没有父母,远方有苦痛,远方没有父母的疗救。王鼎均在路上,感到了时间的可怕,明天,无数的明天会把父母的青丝变成白发,明天可以把离家的游子变成“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王鼎均把对空间的恐惧转化成对时间的恐惧,时间是无始无终的,就像孔子面对流水的慨叹“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空间也作如是观。人在时间和空间里,只是一个像蝼蚁的过客,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时间是不能倒转的,虽然人们对霍金在《时间简史》里表达的概念时间可以弯曲是认可的,但我们哪里去找一种大于光速的速度,从今天出发,可以看到已经失去的一切呢?在王鼎均表述的对明天的拒绝的语句里,如果我们考察他的心态,这和他的母亲所说的“不要将来”多么相像。王鼎均所说的不要明天,我们可以设想,是今天变成了明天,是昨天变成了今天,他想留住的是昨天,让昨天放大静止,他和故乡和母亲都停留在昨天。我们可以在他的《一方阳光》里,读出里面隐藏的秘密:“母亲做了一个梦,双脚埋在玻璃渣子里面,怀里抱着我,母亲是赤足的,几十把玻璃刀插在脚边,母亲想,万一她累了,我掉下去怎么办?
就在母亲绝望的时候,母亲身边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谢天谢地,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我依然睡得很熟。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是一个斜坡,像是又陡又长的滑梯,长得可怕,没有尽头。我快速地滑下去,比飞还快,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虽然这是母亲的一个梦,但母亲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地向她挥手。”
“母亲知道她的儿子绝不可能和她永远一同围在一个小方框里,儿子是要长大的,长大了的儿子会失散无踪的。”“于是,她有了混合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问:‘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在弗洛伊德理论里,我们知道,梦是现实的曲折的显现,王鼎均写的母亲的梦,把对路和时间的恐惧反映得淋漓尽致。儿子在滑梯的远行中突然长大,向她作别挥手,她知道,儿子大了,儿子就会到远方去,远方是一个明天加长长的路组成的,明天在这里与长路合谋,把儿子从身边夺去。所以,我们看王鼎均诅咒明天,是很深的童年在母亲怀抱中种下的兰因絮果。但这里又有一个矛盾,没有了明天,没有了长路,儿子的前程、希望呢?
真是苦了母亲的心!
路是供人走的,“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那是一种由诗人过滤后的淡雅的诗意,对谋食的人来说,总有一种奢侈;“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才是对辘辘风尘的游子的最苦的概括。天晚,归家,但古道上是与马一样瘦的未归的人,天圆地方,何处是归程?疲惫的是双脚,更是没有人抚慰的千疮百孔的心灵,故,王鼎均一再地诅咒路,其实,路也是无辜的:
“一千年前有个预言家说,地是方的,你只要一直走,就会掉下去,哥伦布不能证实的,由我应验了。看我走过的那些路!比例尺为证,脚印为证。披星戴月,忍饥耐饿,风打头雨打脸,走得仙人掌的骨髓枯竭,太阳内出血,驼掌变薄。走在耕种前的丑陋里,收获后的凌乱凄凉里,追逐地平线如追逐公义,穿过夸父化成的树林,林中无桃,暗数处女化成了多少喷泉,喷泉仰天祈祷,天只给他几片云影。那些里程、那些里程呀,连接起来比赤道还长,可是没有好望角。一直走,一直走,走得汽车也得了心绞痛。”
“我实在太累,实在希望静止,我羡慕深山里的那些树。走走走,即使重走一遍,童年也不可能在那一头等我。走走走,还不是看冬换了动物,夏换了植物,看最后的玫瑰最先的菊花,听最后的雁最先的纺织娘。四十年可以将人变成鬼、将河变路、将芙蓉花变断肠草。”《左心房漩涡》。
王鼎均太累,他像我们故国里的神话“夸父”,他实在想休憩,但他最终是要死在路上的,但是对失去故乡的人来说,有没有一条通向故乡的路呢?若是有,王鼎均是否走在了还乡的路上?
故乡
乡愁是美学,不是政治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脚印》)王鼎均的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借用他的一篇文章的题目就是“人,不能真正逃出故乡”。因为,按照雷蒙·威廉斯的话,“故乡”两个字便已构成了一套“情感结构”,“原有的住户尽管到了天涯海角,尽管和昔日历史斩断了关联,也像有什么灵异附着他驱使着他,非向原来生长的地方挂个号留句话不可,即使那村子已经成为一片禾黍,地上的石头地下的蝼蛄也会对着来此寻亲访友的人自动呼叫起来。”
是的,故乡的土地是灵异的,它是一种感情缠绕在现代漂泊者的心头。
余光中表达的乡愁,曾把这种家国同构的中国人的情感模式表达得淋漓十分,“小时侯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后来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而现在呵乡愁是一弯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
人,不能与故乡相忘于江湖,这个故乡,是情感的、文化的、空间的,也是历史的、文化的,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是讲的人的生命的来路和去处,人们的一切从故乡展开,但走出故乡去漂泊,又使他反顾,特别是现代的人,由于工具理性代替了价值理性,人们的心灵被物欲所占领,人们心灵的无所归属,就像一个人离开母亲、离开故土,跌入了痛苦的深渊。人,已经被异化,是一种没有灵魂的空心人;人,活在世上,就像活在异乡。技术、功利、实用把人引离故土,人与自身的神性分离了,他高唱还乡,但是我们必须清晰,只有像王鼎均这样在一直漂泊的人才有资格唱还乡的谣曲,因为只有被迫在异乡流浪的人,他备尝了人间的苦辛,他才能认识到自己的故乡。海德格尔曾这样说:“惟有这样的人方可还乡,他早已而且许久以来一直在他乡流浪,备尝漫游的艰辛,现在又归根返本。因为他在异地已经领悟到求索之物的本性,因而还乡时得以有足够丰富的阅历。”“还乡”在荷尔德林那里就是返回人诗意地栖居的处所,返回与神灵亲近的近旁,享受那由于偎伴神灵而激起的无尽的欢乐。王鼎均是一个基督徒,他的乡愁既有中国传统的那种血缘的,又有西方的,他是双倍的乡愁!
乡愁,是一种情感的依恋和怀念,里面有一种回忆带来的修饰和扭曲。我们知道,回忆不只是过往的情景和事物及经验在记忆中的浮现,它本身是一种过滤。它不再是一种本原,它本身是一种价值观。
故乡是我们成人的一种童年的留存,也是我们的一种想象的空间,回忆故乡是表达了在现存社会的一种焦虑需要平复。故乡是一种镜像,是和现实对比的他者,这个镜像是情感的,不是实在的,里面有一种想象和虚构,它是一种精神的脐带,鲁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王鼎均也有。鲁迅在《朝花夕拾》里说“我有一时,曾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唯独在记忆上,还有旧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鲁迅思念故乡,但他也写出了对故乡的失望,岂止是失望?他在故乡无路可走,才到异乡寻找希望。王鼎均也说“我早已知道,故乡已没有一间老屋(可是为什么?),没有一棵老树(为什么?),没有一座老坟(为什么?),老成凋零,访旧为鬼。如环如带的城墙,容得下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玩耍,也早已夷为平地,光天化日,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村庄,是我从未见过的地方,故乡只在传说里,只在心纸上,故乡要你离它越远它才越真实,你闭目不看才最清楚——光天化日。只要我走近它,睁开眼,轰地一声,我的故乡就粉碎了,那称为记忆的底片,就曝光成为白版,麻醉消退,新的痛楚占领神经,那时,我才是真的成为没有故乡的人了。”
是谁说的没有故乡的人一无所有,这句话的痛楚不是每个人都能体味的。归,却归不得,这是一种双重的煎熬。故乡因为离去的太久,已经变成了异乡,故乡只在记忆里,它不再是现实的那片土,那棵树。
王鼎均说“我是异乡养大的孤儿,我怀念故乡,但是我感激我居住过的每一个地方。啊,故乡,故乡是什么?所有的故乡都是从异乡演变而来,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王鼎均离家几十年,他知道,故乡还能有什么真正属于你?你回去,还不是一个仓皇失措的张口结舌的异乡人吗?这也许是他不愿在现实中还乡的一个原因。我们知道客居他乡的岁月一久,人就像植物扎下了根须。唐代贾岛的诗曰“客居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前两句写久居他乡,欲归难归,归心似箭;三四句写渡过桑干河水,眼见临近朝思暮想的故里,却又频频回首曾经生活了许多年的并州,仿佛眷念中的故乡不在前方而在身后,在刚刚渡过的桑干河的另一边。
故乡原本是一个空间的地理位置,但它有太多的包含,情绪的、自然的、血性的、记忆的。“云横秦岭家何在?”是感叹而非疑问。“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哪里?俺的家,在山西,过河还有三百里。”这首民谣里张老三的家乡,也是实在。然而,王鼎均和贾岛一样,却在故乡的指向上迷失了,这真的是一种迷失吗?不是,这是一种情感的两难选择,王鼎均站在纽约站在台北和贾岛站在桑干河边,面对着家乡他乡、他乡家乡不知所以。若是从空间看,渡过了桑干河水,距离家乡的实际距离缩短了,但诗人却还是摆脱不了归也难,不归也难的两难境地。贾岛不能超越的是情感的距离,正是这种超越外部时空的深层次的困惑,使得这首看上去平白如话的诗流布千古。
还乡中的这种困惑是王鼎均的,也是美学的,所以王鼎均把乡愁定义为美学的,故乡是回不去的,人只能走在还乡的路上!现实中的地理意义上的故乡,王鼎均是不愿回去的,因为时间已经改变了他童年的兰陵的模样,童年的故乡,只有在梦里,在文章中才能复原。我们在《一方阳光》、《红头绳》等文本里,读出的就是王鼎均对故乡的回忆,这种回忆是在他寂寞的人生之旅的抚慰剂。他有一篇散文《脚印》
说的是人死了,人的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个都拣起来,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这内中的心理,我们宁愿看成是王鼎均的一次精神还乡。“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减。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这是王鼎均的一种刻骨铭心的还乡仪式,生不能还乡,死也要还乡,拣回脚印,就是把人生的路再走一遍,其实拣回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这样的拣回脚印是否有个终了,有的,“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这是一种倒流,是我们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返回,最后,返回到母亲的子宫。王鼎均说“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象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二十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十五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六岁。”
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生不能回家,用鬼魂来一路拣拾脚印回家,这里面该隐忍了怎样的哀痛?但因为有哀痛,人们才一代代走在还乡的路上,你我也概莫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