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月影梧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5 20:58
|本章字节:7342字
谓废止八旗缘起于维新三年年中但整个过程一直1o年。因为对一样根本性制度的调整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与纠葛虽然皇帝借着平定亲贵叛乱的势头以雷霆万钧的手段加以勉力推进但在具体做法上依然积极稳妥。
以旗兵为例京师八旗因为驻所地由禁卫军等担任卫戍任务原本就不甚仰仗废了亦无大事。但像偏远地区譬如黑龙江、譬如西安都驻有大批旗兵而且旗兵无论吃苦性与担任的卫戍任务都要强于京师八旗那就不是简单的废止。
又譬如汉军旗满八旗要废止汉军旗同样也会跟着废止。如果不给他们相应的优待则汉军旗必定要起来造反即便不造反数百万人怀有怨望也说不定是未来的巨大隐患;但如果给他们与满八旗相应的待遇不要说满八旗会大有意见就是帝国财政亦难以接受。最后经过商定汉军旗废旗的安家费3o元但加上豁免今后5的地丁钱粮这一条款。双方便是皆大欢喜。
除了满汉八旗以外蒙古八旗也是令人相当棘手的问题。皇帝汲取了历史上清廷在蒙古强硬推行新政结果造成蒙古王公对中央政权离心离德的教训对蒙古方面的改革极为慎重对蒙古王爷也格外予以优容。最后商定了八项解决意见:
1、蒙古八旗制度以所在旗王公意见为准存废悉听尊便。朝廷不予干涉。但王公爵位继承不得朝廷册封诏书者视为僭越;
2蒙古可选代表出席帝国国会名额遵照相应法律但国会代表如何选定由蒙古各旗自行商议办法后报朝廷批准;
3无论蒙八旗存废与否蒙古王公所辖卫队不得过4oo不得私自组军。蒙古壮丁纳入国防部统一的征兵范围按《帝国国防法》予以编制不得违逆;
4蒙古境内土地准自由买卖。但不得售于外人。蒙人售于满人、汉人者亦不得阻拦亦允蒙人入内地收买田产、房产;
5蒙古境内如铁路、公路、电报局等设施之营建经费。悉由朝廷承担所占土地亦以公允价购买但当地王公不得以其他理由阻挠之;
6蒙古境内的度量衡、钱币、法律等一切制度须与朝廷改良后地制度保持一致但允许保留蒙古传统与民族特色。朝廷亦极尊重蒙古传统宗教;
7蒙古子弟倘有聪颖且愿意出洋留学者可由帝国教育部予以考核后直接放洋或入本国大学堂受学预科。经费由朝廷承担;
8蒙古王公每家应抽调1~2年1o岁以上15以下子弟入京受学。
对蒙古地政策如此对西藏的政策也是如此。皇帝的意思非常明确这两处地方版图大、人烟少文化、交往都处于极其闭塞的境地传统习惯力量尤强对他们加以现代化改造决不可操之过急。最好的办法便是保持朝廷的传统掌控与影响同时增加对现代化信息的沟通与交流通过潜移默化地渗透而不是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来改变旧有习俗。同时皇帝鉴于后世民族政策的教训只尊重蒙、藏两族地民族特色但并不授予其高于其他民族地权利。
消除民族域不仅指消除满汉域同样也要消除蒙汉域、藏汉域、满蒙域等因素。
以维新三年九月初九颁布《蒙古八旗制度筹划上谕》为标志满蒙3oo来的特殊纽带和政治联姻关系宣告在形式上予以消灭帝国从此视蒙古各部与天下众民一般蒙古部落亦不必对朝廷承担额外的义务。当然作为既有历史地传承蒙古、满族与帝国朝廷的特殊联系不可能一并消逝皇帝本人在当年就纳了蒙古美女海琳为妃册封为仪妃成为皇帝维新以来所纳的第三名妃子。
为进一步稳定民族关系加强边疆向心力接下来两个月皇帝接连颁布《回部绥靖筹划上谕》与《藏部绥靖筹划上谕》两封诏书。朝廷改变了过去3oo间对回部的仇视、敌视态度第一次承认回部拥有与其他各民族相等的平权愿意授予回部在本民族聚居区域类似于蒙古地自治权可以
定官吏愿意尊重伊斯兰教在回部的传教权回部亦国会代表地名额一个为弼德院另两个为资政院标志着回部以正常的政治身份参与国家大事不再负有2oo来回部势力稍盛便招来仇杀的包袱亦不再有左宗棠征回这样的军事规模。回部历经数百年通过竭力抗争而不得的民族自主权力不料竟在一夕之间便得到皇帝的仁名远远歌颂。虽然一纸诏书很难将各民族间上百年的恩怨一朝化解但有了正确的民族政策民族纠纷与隔阂总有破冰的结局。
朝廷与西藏的关系因为涉及到中英关系相对而言比较敏感。皇帝虽然着眼于恢复朝廷对西藏当局的传统影响力但英、印当局对西藏的渗透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更何况四川等藏边区域本身并未安定短时间内出台强硬的军事解决方案并无可行性出台进一步稳固、笼络藏部的政策减少在西藏强制推行新政的努力以稳定大局的妥协适应于西藏当前的情况。当然这只是皇帝不得已而为之的过渡政策。
随着八旗制度的逐渐废止民族域的逐步消融皇帝对原有的爵位制度亦进行了重大改良。
原本帝国爵位分为宗室爵和功臣爵两种。宗室爵包括和硕亲王、世子(亲王嫡子)、多罗郡王、长子(郡王嫡子)、多罗贝勒、固山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一至三等镇国将军、一至三等辅国将军、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共14(辅国公之前八等称入八分公与之后的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等爵位不同)。而功臣世爵分为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九级27等。
根据维新三年十二月初九颁行的《大中华帝国爵位法》规定帝国爵位不再区分宗室爵和功臣爵两种统一纳入一个爵位体系均称帝国爵位同时取消原有爵位与官员品秩挂钩的制度。
新的爵位体系里面分成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一至三等)、侯(一至三等)、伯(一至三等)、子(一至三等)、男(一至三等)、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恩骑尉共13级27级。
《爵位法》规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为皇室爵无皇室血统者不得授予原有宗室爵中的世子和长子两级分别改授贝勒和贝子皇帝之子从贝子开始授爵镇国公、辅国公对应为新爵位中的一至二等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对应为新爵位中的一至二等候一至三等镇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伯、一至三等辅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子爵、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男爵。
《爵位法》同时规定了爵位的继承区别为世袭罔替与非世袭罔替两种倘若是世袭罔替的爵位那么授予此爵位后子孙后代继承的仍然是这个爵位级别不会生动摇倘若是非世袭罔替的爵位则每过一代子孙所继承的爵位就要降等防止子孙躺在先人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但新《爵位法》与旧有规定出入较大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降等原有爵位法规定一代只降一等新的爵位法规定一代降三等最多九代降完二是授爵时间原先宗爵子弟一出生就有爵位现在规定只有年满15岁接受完基本教育通过考核的才能袭爵避免亲王两个月大的云骑尉这样的尴尬场景。
由于大批亲贵已经在叛乱中被消灭或褫夺爵位剩余的前不久都晋封了一级因此《爵位法》的颁行并未受到阻力而由于功臣爵与宗室爵的一体化让所有舆论都评论认为皇帝实践“满汉一体”、“融合域”的目标是努力且真诚的。
维新四年正月过后全天下的臣民都在关注皇帝的子嗣与将来的地位继承根据《帝国日报》披露的消息再过半个月陈璇和容龄都将临盆她们两人谁能能诞下皇子谁家就有可能入继大统甚至还有可能问鼎中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