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杰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16:11
|本章字节:9508字
他的身体跟正常人不一样,他的身体对世界的感受也跟正常人不一样。
罗兰·巴特把人的身体看作特殊的符号和修辞学,他认为“自我”的存在由躯体来保证。
如果说“自我”概念的形成包括了一系列语言秩序内部的复杂定位,那么躯体将成为“自我”涵义中最为明确的部分。
这一部分残缺了,人的体验也就陌生了。
于是,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遇到了“惑”——惑即距离,空间的开拓,时间的迁延,肉身的奔走,心灵的寻觅,写作因此遥遥无期,《命若琴弦》中,瞎眼艺人的把琴弦指认为光明。
弹断了一千根琴弦,就找到了医好眼睛的药方,这种说法把目的手段化了。
的结尾和开头是一模一样的,在陈凯歌的电镜《边走边唱》中,画面更为动人: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中走着两个瞎子,一老一少,一前一后,两顶发了黑的草帽起伏躜动,匆匆忙忙,像是随着一条不安静的河水在漂流。
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无所谓谁是谁……
身体的残缺是无法改变的,但对残缺的态度却可以改变。
正如史铁生所说:“残疾无非是一种局限。
我想走不能走,那么健全的人呢,他们想飞但不能飞——这是一个比喻,就是说健全人也有局限,这些局限也送给他们困苦和磨难。”相对于史铁生而言,当代作家群中不乏潘安、西施类的美男女,更不乏精力过人、行如风、坐如钟的超健康者,但健美的形体却成了他们存在之累——他们整天想着如何给躯干穿上万贯皮裘,如何让肠胃享受龙虾鱼翅,如何使面容在电视里出尽风头,如何把名字挤上报纸的头版头条。
他们一天比一天丑陋。
我相信,绝大多数当代作家都不能问心无愧地面对史铁生——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丝羞愧之心的话。
正如光明的定义只有在黑夜中活了一辈子的海伦才能给出,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们所熟悉的光明黯然失色;美的定义也只有在史铁生的文字里找到,这里没有烟火色、没有暴戾心、没有铜臭味、没有血腥气的文字,如冬日的阳光春日的雨。
写作之于史铁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一种光荣,也不仅仅是一种信仰,而与残缺一样,是一种命运。
老子说:“大成若缺”。
所有的武侠都是这四个字的注释。
谁是白痴读《山海经》,也许是巧合,随便一翻便是那则“夸父逐日”的故事。
整则记载只有三十五个字:夸父与日逐走,入日。
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道渴而死。
弃其杖,化为邓林。
华夏族不像古希腊人和玛雅人,对太阳有绝对的崇拜,但“夸父逐日”隐隐约约地显示了华夏先民与太阳之间神秘的联系。
在那灼人的阳光之下,夸父古铜色的脸庞上汗珠闪闪。
我想像不出夸父巨人的身躯是什么模样——能将河、渭之水饮尽,气魄之大,恐龙与之相比,大概只是蝼蚁吧。
但我想象得出夸父的心灵:单纯、热烈、固执。
在古代是一颗英雄的心,在今天则会被看作白痴的心。
谁是白痴呢?
我想,夸父临死时候的弃杖之举,表明他依旧深爱此生。
一片邓林,与他无涉,为的只是给后人遮荫。
在他接受失败的时刻,成功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安慰他。
雅斯贝尔斯说过:“在原始的想像里,悲剧和悲剧解脱是绾系在一起的。
悲剧蕴含着一个潜在的哲学,因为它们给本来毫无意义的毁灭赋予了意味。”夸父的毁灭是对作为目的的理想的否定和对作为过程的理想的肯定,“日”已然是一个被悬置的空洞的概念,而生命的本质结晶在动词“追”的上面。
夸父以纯粹的白痴的举动,揭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奥秘。
平原上,行走着一主一仆,一马一骡。
瘦骑士和瘦马在阳光的斜照中十分惹眼。
远外矗立着几十架推转石磨的高大风车,堂·吉诃德兴奋地说:“运道的安排太好了。
你看,那边出现了三十多个大得出奇的巨人,我要把他们一一杀死。”桑丘说:“您看清楚了,那是风车,上面胳膊似的东西是风车的翅膀。”这时,风刮动了风车的翅翼,堂·吉诃德的战斗激情高涨。
他用盾牌遮住前胸,托稳长枪,踢着驽辛难得,奔向第一架风车。
他还大喊大叫为自己壮胆:“不要跑!
我要跟你们一决高下!
你们面对的只是个单枪匹马的无畏骑士!”他一枪刺出,正好刺中风车的翅膀,那翅膀在风车中转得更猛,立刻把枪杆撅断了,一股巨大的劲道把他连人带马扫了出去,翻腾踢滚,狼狈不堪。
我倾向于把堂·吉诃德冲向风车的举动当作人类思想史上的一次重大事件。
人类意识到,想像的世界比现实的世界更加真实。
而白痴,以骑士的身份战斗,战场却被魔法师装进了宝葫芦。
这次战斗的重要性不亚于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校园里的塞万提斯像前,我苦苦冥想:这位真正的战斗者为什么要精心描述这一幕?
为什么要选择风车作为堂·吉诃德的敌人?
塞翁在饱受海盗折磨的时刻,大概就已经发现了近代世界所包孕的荒谬性:他为国王而战与堂吉·诃德为并不存在的“原则”而战,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真理是钢丝,是让人踩的,你不踩它,它高高地横亘在那里,朝你冷笑。
堂·吉诃德是第一个受不了冷笑的人。
他便成了白痴。
悬崖上的钢丝绷紧了。
而风车不动声色地转着,带着半截堂·吉诃德的长枪。
谁去拔下那半截长枪?
于是,阴郁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下了《白痴》。
当卑鄙的加尼亚挥拳朝妹妹死命打去的时候,梅什金公爵站在他和他妹妹中间,浑身颤抖着。
“你是要永远挡住我的路吧!”加尼亚咆哮着把妹妹的手甩开,接着就用那只腾出来的手,极其疯狂地狠狠一抡,打了公爵一个耳光。
喊声四起。
公爵面色苍白。
他用奇怪的责备目光瞪了加尼亚一眼;他的嘴唇哆嗦着。
竭力想说点什么;他奇怪地,完全不合时宜地微笑了一下,把嘴唇都扭歪了。
“来吧,我随你打……
反正我不能让她……
挨打……”末了他轻声说道;但是他忽然忍不住了。
就撇开加尼亚,双手捂面,向屋角走去,面对墙壁断断续续地说:“啊,您会为这种举动羞愧得无地自容的!”这一瞬间,女主人公菲利波夫娜意识到:“我的确曾在哪儿看见过他的脸!”是的,这是一张曾在十字架上呻吟的脸。
这张脸受到凶猛的殴打,显得浮肿,带着可怕的、血污的伤痕。
这是上帝的儿子的脸。
这幕百字场景,意义足以涵盖庞大的《战争与和平》。
梅什金以他的温顺,拔下了堂·吉诃德留下的半截长枪——而这正是拿破仑梦寐以求却无法实现的事情。
梅什金是否能够给我们带来新的生活呢?
用***、恐惧、喜悦、吉利、绝望、美、未来、丑、奴役、自由这些“没有重量的东西”?
陀思妥耶夫斯基把路堵死了:世上的一切都在开始,没有什么东西在结束。
夸父是悲剧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是喜剧的主人公,而梅什金则是正剧的主人公。
白痴成为正剧的主人公,正剧便露出了它的狰狞面目。
所有人都被关进绝望的地下室。
白痴什么也没有给我们带来。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把他们指认为白痴。
普罗米修斯盗来的火,被用来焚书;安徒生童话里的夜莺,在皇帝的烤箱里;大观园倾覆了,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一页一页地读佛经,“如是我闻”四个字模糊成了“你是白痴”。
谁是白痴呢?
最聪明的人还是最愚蠢的人?
在布尔加科夫的杰作《大师和玛格丽特》中,大师被囚禁在疯人院里——谁离真理最近,谁就是白痴,太阳灼伤纤弱的眸子。
就好像斑马线一样,亮着红灯硬要走,必然丧生车轮下。
二十世纪是一个对待白痴比任何时代都要残酷的世纪,我不仅仅指希特勒的焚尸炉,也指斑马线和红绿灯——要是夸父走来,堂·吉诃德走来,梅什金走来,他们怎么办呢?
田野里有一粒麦子,它不发芽。
这才是真正的麦子,真正的白痴。
5口吃的人
我是一个口吃的人。
小时候,因为口吃,遭到同龄人无数的嘲弄。
他们学着我口吃的腔调,快活地在课间休息时表演。
我曾哭泣着奔回家,责问母亲,为什么、为什么生下一个口吃的孩子?
母亲也陪着我掉眼泪。
回想起来,也许是因为与病中的父亲的见面。
那时我还在襁褓之中,父亲患肝炎,下了病危通知单。
母亲抱着我到医院,隔着玻璃窗让父亲望望我。
后来父亲奇迹般地死里逃生,但那次在死神阴影下的遥远的眺望,却撕裂了我对外部世界完整性的认识。
尽管那时我什么也不懂,只有一双孩子的眼睛。
鲁迅说的“于浩歌之际寒”也许就是这个意思吧。
从此,我成了一个沉默的孩子,偶尔开口,也会口吃。
我选择纸上的世界、笔耕的生涯,部分的原因是我的口吃。
读汉代扬雄的《法言》、《太玄》,读不懂。
每句话里都有冷僻的字眼和艰深的典故,不可能完整、流畅地读过一句话。
“寂寂寥寥扬子居,年年岁岁一床书。
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裙。”当我知道扬雄是口吃者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要用艰深晦涩的文字写作《法言》、《太玄》。
这是他对日常生活表达的困窘所进行的绝望的反抗。
他一开口,便发现世界抛弃了他;他一落笔,便自觉地抛弃了世界。
花开花落,循环的时间其实是由一处处的断裂组成的。
《法言》、《太玄》是口吃者写的两本奇书,也许只有口吃者才读得懂。
在那些寻常人以为平坦如砥的道路上,口吃的人却体验到坑坑洼洼。
口吃是一种特殊的“残疾”。
毛姆把它夸张为“生理和智力方面的缺陷”,口吃使他由虔诚的教徒变成了无神论者。
毛姆从小父母双亡,跟着叔父一起生活。
叔父是个五十多岁的单身的牧师,对小毛姆管教严厉,很容易便将教义灌输到他的心灵中。
毛姆进了学校,由于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侮辱,他发现口吃是多大的不幸。
他在《圣经》上读到过,只要信仰上帝,山也可以搬动。
叔父曾说,这的的确确是事实。
一天晚上,他拼命地祷告上帝,祈求上帝去掉他口吃的毛病。
他的信仰是多么诚笃,入睡的时候,确信明天早上醒过来定能同常人一样说话。
他想像同学们看到自己不再口吃时的惊奇情形。
第二天他欣喜若狂地醒来,却发现口吃依然如故。
这一沉重的打击使毛姆放弃了他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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