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南·道尔
|类型:惊悚·悬疑
|更新时间:2019-10-06 09:51
|本章字节:12550字
一分钟后我们坐进舒适的马车里,马车迅速穿过古老而雅致的德文郡老城。
格雷戈里警长满脑子装的都是案情,一上车就不停地讲了起来,福尔摩斯偶尔提一两个问题,或插句话。罗斯上校双手交叉在胸前,身子向后倚靠在车椅背上,帽子斜遮着双眼。而我则很有兴趣地听这两位侦探分析案情。格雷戈里警长明确地讲出他的推测,这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预见的几乎完全一样。
“法网就要笼罩住菲茨罗伊·辛普森了,”格雷戈里肯定地说,“我本人相信他就是我们要找的凶手。但我必须承认,现有的证据都是旁证,一旦有了新的发现,就可能把这些证据推翻。”
“史特莱的小刀是怎么回事?”
“我们一致认为,他是在倒下去的时候自己划伤的。”
“来这儿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么对我说的。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对辛普森很不利了。”
“毋庸置疑,他没有刀伤,也没有其他的伤口。对他不利的证据很坚固。
名驹失踪了,他可以获得一笔丰厚的利润。他有给小马倌下药的嫌疑;他在暴风雨时外出过;他手持一根很重的手杖;他的领带出现在死者的手里。有这些证据在,我真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将他送上法庭。”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一个聪明的律师可以让这些证据完全立不住脚,”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呢?假如他想伤害它,为什么不在马厩内动手呢?在他身上发现有配来的钥匙吗?是哪家药房卖给他麻醉药?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外乡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马?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他自己又是怎么解释的?”
“他说那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里确实有一张十英镑的纸币。不过你所提的其他问题并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解决。他对这一地区并不陌生。每年夏季他都两次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麻醉药可能是从伦敦带来的。说到钥匙,既已达到使用目的,也许早已扔掉了。那匹名马可能就在原野中的某个坑里或在某处废旧矿坑里。”
“对那条领带,他是怎么解释的?”
“他承认领带是他的,可是他声称是自己遗失的。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竖起耳朵仔细听着。
“星期一晚上,在距离凶杀地点一英里的地方,我们发现许多足迹,说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当时在那里扎营住过。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我们便作出假定,认为辛普森跟那些吉卜赛人之间有某种默契,辛普森被人抓住前,可能把马交给了吉卜赛人,那么现在那匹名驹就可能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
“这当然有可能。”
“我们正在沼地上搜寻这群吉卜赛人。我还搜查过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十英里以内每一家马厩和外屋。”
“听说,附近还有另一家驯马场,对吗?”
“对,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因为德斯伯勒就是那里的,也就是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马。再说银斑马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可怜的约翰·史特莱关系并不融洽,而且传说他本人也在比赛中下了很大的赌注。
但是,我们已经仔细搜查了马厩,什么也没有发现。”
“辛普森和这个叫梅普里通的马厩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一点关系。”
福尔摩斯向后倚靠在车座椅背上,他们停止了谈话。几分钟后,我们的马车在路边停下。路旁有一幢红砖突檐的小别墅,干净整洁。穿过小牧场,不远的地方有一幢灰瓦长屋。放眼望去荒野上一处处的洼地,正在凋萎的羊齿植物形成一片片黄褐色带一直延伸到地平线。偶尔被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塔尖隔断,这种黄褐色带还被地处西边的一些标明为梅普里通马厩的房屋隔断。我们几个人下了马车,车上只剩下福尔摩斯,他仍然倚靠在车座背上,两眼望着天空,凝神沉思着。我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惊醒过来,猛地跳下车。
“请原谅,”他说道,身子转向罗斯上校,上校正惊奇地看着他,“我刚才正在做白日梦呢。”他眼中闪现出希望的光彩,他那抑制着的兴奋使我相信,尽管我早已习惯了他办事的方式,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我想象不出他从什么地方得到的线索。
“或许,你想马上去案发现场吧,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建议说。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停一会儿,弄清几个细节问题。史特莱的尸体大概已经运回这里了吧?”
“是的,就停放在楼上。明天验尸。”
“他在您这里工作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我始终认为他是一个尽忠尽职的好雇员。”
“我想你一定清点过他口袋里的遗物吧,警长?”
“我把这些东西已经放在客厅,你要愿意,现在就去看吧。”
“太好了。”我们依次走进客厅,围坐在茶几旁边,警长打开一个方形的锡盒,把一堆东西摆在我们面前。有一盒火柴、一根两寸的牛油蜡烛、一支adp牌的石南根烟斗、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有半盎司的长烟丝)、一块带金链的银表、五个金币、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还有一把做工精良的象牙柄小刀(上面清楚地标着伦敦韦斯公司)。
“这把刀很奇特,”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起仔细看了一会儿,“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这样的刀你一定很熟悉吧。”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
“刀刃非常锋利,是做非常精密的手术时才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装进刀鞘放在衣袋里,这倒是件很奇怪的事。”
“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离家时拿上的。这算不上是件好武器,可是或许在这种时刻这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有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三张是干草商送来的账单。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函。另一张是女帽经销商开的账单,金额是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开票人是邦德大街的莱苏丽尔太太,账单是发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史特莱太太告诉我们说,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可真是品位高啊,”福尔摩斯看着账单说道,“单单一项帽子就花费二十二个畿尼(一个畿尼相当于二十一先令),可真是出手大方。不过,这里看来没什么需要了解了,我们现在到案发现场去。”
大家走出客厅,一个等在走廊里的女人上一步,把手搭在警长的胳膊上。她面容憔悴,面目瘦削,神色渴望的脸上,还留着受到恐惧惊吓的烙印。
“抓住了吗?你们抓住凶手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还没有,史特莱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到这里来帮助我们了,我们一定尽全力破案。”
“史特莱太太,我肯定之前在布里斯的一座公园里见过你。”福尔摩斯说道。
“不,你一定弄错了,先生。”
“是吗?我看到你那时穿了一件鸵鸟毛的淡灰色的大衣。”
“先生,我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件衣服。”女人回答说。
“嗯,原来这样啊。”福尔摩斯说,并向驯马师的妻子道了歉,就跟警长来到了不远处的原野上,那是发现尸体的地方,坑边就是曾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我听说那晚没有刮风,是这样的吧?”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刮风,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如此,那么,大衣不是被风刮到金雀花树丛上的,而是人放上去的。”
“是的,有人把大衣放到树丛上面。”
“我觉得这很有意思。我发现这地面有许多人踩过。可以肯定,自星期一晚上以来很多人到过这里。”
“在这地面的旁边曾放过一张草席,而我们现在全都站在放过席子的地面上。”
“不错。”
“在这个袋子里我装进了史特莱的一只长筒靴,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斑马的一块马蹄铁。”
“警长先生,你从来没有干得这么好!”福尔摩斯拿过口袋,下到洼地,把席子推到更接近中心的位置。然后俯身趴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他面前被践踏过的泥土。“嘿!嘿!”他突然叫起来,“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一根蜡火柴,烧掉一半,泥巴包裹着,看上去就像一根小木签。
“我怎么会忽视了它呢?”警长说道,看上去有点懊恼。
“看不见的,埋在泥里。我之所以看见是因为我在找它。”
“什么!你料到会有这个?”
“我想有这种可能。”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靴子,逐一比对地上的脚印。接着他又爬向洼地边缘,匍匐行走在羊齿草和金雀花丛之间。
“恐怕没什么痕迹了,周围一百码以内的地方,我都仔细检查过。”警长说。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起身说,“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多此一举了。不过,我想天黑之前在荒野上走走,熟悉熟悉地形。我还想带上这块马蹄铁,求个好运。”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对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的工作方式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回去,侦探。”罗斯上校说,“有几件事情,我想听听你的建议,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将银斑马从西撒克斯杯锦标赛中除名,免得有负于观众。”
“当然不必,”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我一定会让它参加比赛。”
上校点了点头:“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先生。请你在原野上走一走之后,到可怜的史特莱家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回去,福尔摩斯和我两个人一起在原野上慢慢走着。夕阳慢慢隐没到梅普里通马厩后面,我们面前广阔无垠的平原起伏着,上面铺满金光,慢慢地,色彩变得更浓,由血红而深棕,于是羊齿草和黑莓渐次变暗,最后被暮色所吞没。可是面对这绚丽景色,福尔摩斯却没心欣赏,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终于开口了,“至于杀害史特莱的凶手是谁,这个问题暂时放一放,目前把任务限定在寻找马的下落。听我说,假设在悲剧发生时或发生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去什么地方呢?马是合群的动物,按照它的本性,它不是跑回金斯皮兰马厩,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去了,怎么会在沼地上乱跑呢?本来早该有人找到它了。吉卜赛人怎么会拐走它呢?这些人一听说哪里出了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唯恐警察找他们的麻烦。就是弄到这么一匹好马,他们也不可能卖掉,要是把它带在身边,是要冒很大的风险,而且什么用处都没有。这些情况是非常清楚的。”
“可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匹马又能藏到什么地方呢?”
“我曾说过,它在金斯皮兰或梅普里通,现在既然不在金斯皮兰,那它一定在梅普里通。我们按这个假设去寻找,看看结果会怎样?警长说这片原野的土质非常干燥而且硬实,但通向梅普里通的那条路的地势却越来越低,你可以看到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星期一晚上非常潮湿,如果马朝那个方向去了,就一定会留下马蹄印的。”
我们边走边谈,兴致很高。不一会儿,我们就走到了那个低洼地带。我按福尔摩斯的要求向右走去,福尔摩斯则向左边走去。当他向我招手喊我过去时,我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原来他在前面松软的土地上发现了一行马蹄印,他从口袋中掏出蹄铁作比较,竟完全吻合。
“现在该明白想象力的重要性了吧,”福尔摩斯说道,“这正是格雷戈里缺少的素质。我们应该想象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然后按照推测采取行动,结果会证明我们的做法是正确的。我们继续吧。”
我们穿过湿润洼地的底部,经过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草皮地。地面又成了斜坡,我们又发现了马蹄印。接下来有半英里的地面不见了马蹄印,只是到了接近梅普里通镇的地方才又重见了马蹄印。这个是福尔摩斯首先发现的,他站在那里指指点点,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在马蹄印的旁边还发现了一个人的脚印。
“这马是自己逃走的。”我惊叫道。
“一点没错。它是独自逃跑的。嘿,这是什么?”
这两种脚印突然掉转方向,朝金斯皮兰走去。福尔摩斯吹起了口哨,我俩跟着足迹前行。他双眼紧盯着地上的印记,而我不经意地向旁边一瞥,惊讶地发现同样的脚印再次掉转了方向。我指着这个告诉他。“干得好,华生,”福尔摩斯说,“你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不然我们就得走回头路了。我们继续跟着折回去的足迹走吧。”
我们没走多远。脚印消失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的柏油路上。我们一到马厩,就有个马夫从里面冲出来。
“我们这里不准闲杂人等逗留。”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口袋里说道,“要是明天早晨五点钟我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太早了?”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那时有人来,他会接见的,因为他总是第一个起床。你瞧,他不是来了吗,先生,你自己去问他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会赶我走,假如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一听这话,随即放了回去。一个相貌凶恶的老人从门内大踏步走来,手中挥舞着一支猎鞭。
“这是怎么回事,道森!”他喊道,“不许闲谈,去干你的活儿!还有你们,你们他妈来这儿想干什么?”
“我们要跟你谈十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
“我没时间跟游手好闲的人谈话,我们这里不许陌生停留。快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这位驯马师耳旁低语了几句。他猛然跳起来,脸顿时红到了耳根上,“撒谎!简直是无耻的谣言!”
“别激动我的好先生,你觉得我们是到你的客厅慢慢商谈好呢,还是在这里当众大声地争论好呢?”
“哼,如果你们愿意的话,那么请跟我来。”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显出得意的神情,“华生,等我一下好吗?不会太久的。”福尔摩斯接着说道,“好了,布朗先生,我现在完全听从你的吩咐。”
时间过得很快,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天上的红霞已经完全地暗了下来,我的朋友才重新走出来。和他在一起的赛拉斯·布朗则脸色苍白,额头上布满汗珠,双手不停地颤抖,而他手中的鞭子则如同寒风中的枯枝条,不停地摆动。和刚才的神情判若两人,现在的布朗先生就像一条狗一样跟在福尔摩斯的身后,专横、傲慢的神情完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畏惧的表情。
“你的指示一定落实,一定完全照办。”他答应道。
“一定不能出差错。”福尔摩斯说道,眼睛直瞪着他。当觉察到福尔摩斯的威胁眼神时,布朗更畏惧了。
“不会的,不会出差错的。它一定会出场的。我要不要在它出场前改变它呢?”
福尔摩斯想了想,接着大声笑道:“不要改变它。”他补充说,“关于它我会给你写信的。你不要耍花招,否则的话。”
“你放心吧,你放心吧!”
“好吧,我想我可以放心。那么,你明天就会收到我的信。”他转身就走,不顾布朗向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于是我们向金斯皮兰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