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颐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3:28
|本章字节:3312字
作为极端的文化保守主义者,辜鸿铭对儒学、孔子的崇敬自不待言。不过,他对别人的尊孔、崇孔并未一概肯定,而是要考察其行为动机。若有他认为“行为不端者”和“动机不纯者”,则百般讥讽乃至谩骂。
1921年10月中旬的一天,胡适应邀与辜鸿铭一起吃饭。胡在当天日记中就此写道:“许久不见这位老怪物了。今夜他谈的话最多。他最喜欢说笑话,也有很滑稽可喜的……他说:俗话有监生拜孔子,孔子吓一跳。我替他续两句:孔教拜孔子,孔子要上吊。此指孔教会诸人。他虽崇拜孔子,却瞧不起孔教会中人,尤其陈焕章,说陈焕章当读作陈混账。”
原来,清代国子监肄业的生员称监生,但其中大多数仅是挂名,因为只要花很少一点钱就可以捐一个“监生”。这些挂名“监生”并无资格到国子监中正式叩拜孔子,所以有“监生拜孔子,孔子吓一跳”之说。辜鸿铭对孔教会中诸人,尤其是陈焕章不满,因为他认为孔教会表面尊孔,实际上是为营私谋利。对于陈焕章的为人,他更是不齿。
陈焕章于1881年出生在广东,青年时曾随康有为求学于广州著名的“万木草堂”,为光绪进士;1907年赴美留学,入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1911年夏获哥大哲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为《孔门理财学》。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临时约法》规定:“人民有信仰之自由”,由蔡元培任教育总长的决定小学废除读经,因为蔡元培认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由于废止了孔子与儒学千百年来的独尊地位,所以引起了包括康有为在内的主张尊孔者的强烈反对。陈焕章此时回到国内,发表了《论孔教是宗教》、《论中国今日当昌明孔教》等系列尊孔文章。1912年秋,陈焕章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全国孔教总会”,康有为任会长,陈焕章任总干事,在各地设分会,创办《孔教会杂志》。还制定了详细的“教规”,主张以孔子纪年,设计了黑、白、红三色“教旗”,象征三统三世之意,并在白色中画一木铎。孔教会还“特立教会籍”,规定:“凡入会者,皆为入教。当注名于教会之籍,注籍之费,务取其轻,以普及为主,拟无论男女在十六岁以下者,收银五分,十六岁以上,收银一角。”
孔教会的活动立即得到了取得民国总统大位的袁世凯的支持和种种帮助,袁世凯还发表了一系列要求尊孔的文章、公告和公文。1913年6月22日,袁世凯正式发布“尊孔祀孔令”,陈焕章急忙离沪进京,以配合袁世凯尊孔。他联络了一些孔教会代表向正在制定宪法的参、众两院请愿,呈交《请定孔教为国教书》,要求宪法明定孔教为国教。深通权谋之道的袁非常明白,传统的“礼治”有利于实现自己的专断,而现代的“法治”则是的障碍,所以在1913年10月10日正式就任大总统的《在任正式大总统宣言》中明确提出,治国要以“德治”:“道德为体而法律为用”,以礼义为主,法律为辅。但在国会中,反对袁世凯、主张法治的国民党人占多数,支持袁世凯、主张礼治的进步党人占少数,更达不到通过时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所以袁想集大权于一身的条款和尊孔入宪并不顺利。社会舆论的反对之声更加强烈,多数人是从“学理”的角度来反驳。而复旦大学创办人、辛亥革命后受教育总长蔡元培之邀,北上担任北京大学代校长的马相伯则指出了陈焕章背后的敛财目的。因为陈焕章等规定,入孔教会者无论男女老幼必须交“会费”,一旦定孔教为国教,入会者将不计其数;而这次《请定孔教为国教书》还要求政府下令,凡婚配者都要到孔庙举行婚礼,由孔教会主持婚礼仪式并收取费用,规定每起收四元钱,而纳妾者初次征200元,以后再纳则加倍征收。这些收入的一半归政府,一半归孔教会。马相伯粗算一下,以全国4亿人计,每年婚配者约3000万,仅此项收入即达12亿元;而纳妾者每年不止二三万户,收入也很可观。实际上是将“孔夫子”当做“财神爷”。所以马相伯的结论是:“好贪心,好贪心!原来请定国教,止为金钱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