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思勰
|类型:都市·校园
|更新时间:2019-10-0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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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一)蘘荷、芹、■【一】第二十八菫、胡葸附出(二)
《说文》曰(三):“蘘荷,一名葍蒩。”
《搜神记》曰:“蘘荷,或谓嘉草。”
《尔雅》曰(四):“芹,楚葵也。”
《本草》曰(五):“水斳【二】,……一名水英。”
“■,菜,似蒯。”(六)
《诗义疏》曰(七):“■,苦菜,青州谓之‘芑’。”
蘘荷宜在树阴下。二月种之。一种永生,亦不须锄。微须加粪,以土覆其上。
八月初,踏其苗令死。不踏则根不滋润。九月中,取旁生根为菹;亦可酱中藏之。十月中,以谷麦糠(八)覆之。不覆则冻死。二月,扫去之。
《食经》藏蘘荷法:(九)“蘘荷一石,洗,渍。以苦酒【三】六斗,盛铜盆中,着火上,使小沸。以蘘荷稍稍投之,小萎便出,着席上令冷。下苦酒三斗,以三升盐着中。干梅三升,使蘘荷一行。以盐酢浇上【四】,绵覆罂口。二十日便可食矣。”
《葛洪方》曰:“人得蛊,欲知姓名者,取蘘荷叶着病人卧席下,立呼蛊主名也。”
芹、■,并收根畦种之。常令足水。尤忌潘【五】泔及咸水。浇之则死。性并易繁茂,而甜脆胜野生者。
白■【六】,尤宜粪,岁常可收。
马芹子【七】,可以调蒜兖(十)。
菫【八】及胡葸【九】,子熟时收子(十一),冬初畦种之。开春早得,美于野生。惟穊为良,尤宜熟(十二)粪。
(一) 原无“种”字,据卷首总目加。
(二) 原无“菫、胡葸附出”的附注,据明抄卷首总目补。“菫”,明抄原误作“芹”,据篇末附记的“菫及胡葸”改正。
(三) 《说文》是对“蘘”字作注解,作:“蘘,蘘荷也,一名葍蒩。”
(四) 见《尔雅释草》,无“也”字。
(五) “斳”,《要术》讹作“靳”,《神农本草经》菜部下品有此条,兹据以改正。
(六) 篇首的名物考释,《要术》引证各书,原均接写不分段,因此此条迳接在“《本草》曰”的下面,很像也是引自《本草》的。其实《本草经》三百六十五种药中,只有“苦菜”,没有“■”,其他本草书,自《名医别录》以至《本草纲目》,也只有“白苣”、“苦苣”等,没有“■”,怀疑此条是本草书的注文,或者是字书文而脱其书名。《说文》有:“■,菜也,似苏者”,颇与《要术》所引相似。
“似蒯”,按“■”是菊科莴苣属或苦苣菜属的植物,不可能和莎草科的蒯相像,而菊科的蓟,却和苦苣菜属的某些种很相像,字形也很相似,“蒯”疑是“蓟”字之误。至于《说文》说“似苏”,苦苣菜一类也不和唇形科的苏、荏相像,如果“苏”不是“蓟”字之误,《说文》所指的“■”,当是另一种植物。
(七) 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菹法”条引《诗义疏》是:”■,似苦菜,……青州谓之‘芑’。”说明“■”不等于“苦菜”,本篇所引脱“似”字。《诗经小雅采芑》(音起)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云云,与“■菹法”引《诗义疏》大致相同,而“芑”、”■”名称的不同,是其最大差别。
(八) “糠”,各本均作“种”,壅菜根不可能用谷麦的种粒,讹,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采《要术》作“糠”,兹改正。
(九) 本条自“蘘荷一石”以下至“便可食矣”,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 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是异写字,本书统一作“兖”。
“蒜兖”是捣蒜为兖,《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九”葫”引《食医心镜》:“蒜齑,着盐酱捣食之”。《要术》卷八《八和兖》篇正是用马芹子作为捣兖的和料。王祯《农书》卷八“芹■”引作“蒜薤”,已自误引,而刘寿曾竟据以改湖湘本的“■”为“薤”,渐西本竟依着刘校作“薤”而不采用吾点校改的“兖”,殊非。这样的例子,在渐西本中是相当多的。
(十一)“收子”下原有“收又”二字,费解,应有衍误,兹删去。
(十二)“熟”,明抄误作“热”,他本不误。
【一】 蘘荷,姜科(即蘘荷科),多年生草本,地下茎供食用,也供药用。
“芹”,这里似指伞形科的水芹。
“■”即“苣”字,《玉篇》:“■,苦■菜也。”《广韵》:“■,吴人呼苦■。”《本草纲目》卷二七“苦菜”:“苦菜即苦■也,家栽者呼为苦苣,实一物也。”但《嘉佑本草》分“苦苣”、“苦■”为二种。《植物名实图考》卷三以《要术》的“■”,当该书所记的“苣■菜”。按古所称“苦菜”、“苦苣”、“苦■”等名,随地异称,颇为纷杂,但记述有茎叶有白汁和开黄花的共同点,不出菊科莴苣属和苦苣菜属的植物。在《要术》中,卷六《养鹅鸭》篇提到用“苦菜”喂鹅、鸭雏,但本篇未提及。
【二】 “斳”是“芹”的本字。
【三】 “苦酒”,即醋,参看卷八《作酢法》篇注释〔二三〕。这是《食经》的名称,在贾氏则称“酢”或“醋”。
【四】 “下苦酒三斗,以三升盐着中”,这是在另一容器中调好盐醋。“干梅三升,使蘘荷一行”,则是每一层蘘荷,用干梅三升,铺在又一容器中。“以盐酢浇上”,然后再用原先调好了的盐、醋液汁浇在上面。《食经》文往往简省得不易明了,卷七、八、九酿造、烹饪各篇,它的行文特点,就是这样,和《要术》迥异。“干梅”是”白梅”一类,即盐渍日晒而成的青梅干(卷四《种梅杏》篇有“作白梅法”)。
【五】 “潘”,《说文》:“淅米汁也”,即淘米水。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一:“潘、沈二字,皆汁也,但潘字不通用耳。”《要术》亦多用“沈”字,“潘”字仅见。
【六】 唐陈藏器《本草拾遗》:“白苣,如莴苣,叶有白毛。”嘉佑本草“苦苣”:“今人家常食,为白苣。江外岭南、吴人无白苣,尝植野苣,以供厨馔”。《本草纲目》卷二七“白苣”:“似莴苣而叶白色,折之有白汁。正二月下种,四月开黄花,如苦■,结子亦同。”《要术》所称“白■”,应是莴苣属的植物。
【七】 《尔雅释草》:“茭,牛蕲。”郭璞注:“今马蕲,叶细锐,似芹,亦可食。”据陆德明《经典释文》:“蕲,古芹字。”是“马蕲”即“马芹”。郑樵《通志》卷七五说马芹“俗谓胡芹”。《要术》烹饪各篇引《食经》、《食次》用“胡芹”极多。《唐本草》:“马芹子,……调味用之,香似橘皮,而无苦味。”注:“生水泽傍,苗似鬼针、菾菜等,花青白色,子黄黑色,似防风子。”贾氏本文如卷八《八和兖》篇正是用其子以代替橘皮。《本草纲目》卷二六说马芹子就是“野茴香”。
【八】 “菫”,音谨,从艸从■,和黏土的“堇”(从革从土,音勤)不同。《尔雅释草》:“啮,苦菫。”郭璞注:“今菫葵也,叶似柳,子如米,汋食之滑。”《说文》作“蓳”,解释说:“艸也,根如荠,叶如细柳,蒸食之甘。”从披针形的叶推测,可能是菫菜科的紫花地丁一类植物。另一种,《唐本草》着录有“菫”,注:”此菜野生,非人所种,俗谓之菫菜,叶似蕺,花紫色。”所称“叶似蕺”,应是菫菜科的菫菜。《要术》的“菫”,没有描述,未知何指,但不出菫菜属植物。李时珍以为“菫”即是“旱芹”,恐非《要术》所指。
【九】 “胡葸”,即■耳,菊科,亦名苍耳。其种子,古时作饭食,有“苍耳饭”,并供榨油和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