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民要术卷第四种桃柰第三十四

作者:贾思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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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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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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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606字

种桃柰(一)第三十四


尔雅曰(二):“旄,冬桃【一】。榹桃,山桃【二】。”郭璞注曰:“旄桃,子冬熟。山桃,实如桃而不解核【三】。”


广志曰(三):“桃有冬桃,夏白(四)桃,秋白桃,襄桃,其桃美也,有秋赤桃。”


《广雅》曰(五):“抵子者,桃也。”


《本草经》曰(六):“桃枭,在树不落,杀百鬼。”


《邺中记》曰(七):“石虎苑中有句鼻桃,重二斤。”


《西京杂记》曰(八):“榹(九)桃,樱桃,缃核桃,霜桃,言霜下可食,金城桃,胡桃,出西域,甘美可食,绮蒂桃,含桃,紫文桃。”


桃,柰桃,欲种,法(十):熟时合肉全埋粪地中。直置凡地则不生,生亦不茂。桃性早实,三岁便结子,故不求栽(十一)【四】也。至春既生,移栽实地。若仍处粪地(十二)中,则实小而味苦矣(十三)。栽法,以锹合土掘移之。桃性易种难栽,若离本土,率多死矣,故须然矣。


又法(十四):桃熟时,于墙南阳中暖处,深宽为坑(十五)。选取好桃数十枚,擘取核,即内牛粪中,头向上,取好烂粪和土厚覆之,令厚尺余。至春桃始动【五】时,徐徐拨去粪土,皆应生芽,合取核种之,万不失一。其余【六】以熟粪粪之,则益桃味。


桃性皮急【七】,四年以上,宜以刀竖■【八】其皮。不■者,皮急则死。


七八年便老,老则子细。十年则死。是以宜岁岁常种之。


又法:候其子细,便(十六)附土斫(十七)去,■上生者,复为少桃,如此亦无穷也。


桃酢法:桃烂自零【九】者,收取,内之于瓮中,以物盖口。七日之后,既烂,漉去皮核,密封闭之。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胡桃(十八)、柰桃种,亦同。”


樱桃:


《尔雅》曰(十九):“楔,荆桃(二十)。”郭璞曰:“今樱桃。”


《广志》曰(二一):“楔桃,大者如弹丸,子有长八分者,有白色肥(二二)者:凡三种。”


《礼记》曰(二三):“仲夏之月,……天子……羞以含桃。”郑玄注曰:“今谓之樱桃。”


博物志曰(二四):“樱桃者,或如弹丸,或如手指。春秋冬夏,花实竟岁。”


《吴氏本草》所说云(二五):“樱桃,一名牛桃(二六),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阳中者还种阳地,阴中者还种阴地。若阴阳易地则难生,生亦不实:此果性。生阴地,既入园囿,便是阳中,故多难得生。宜坚实之地,不可用虚粪也【一0】。


蒲萄【一一】:


汉武帝使张骞【一二】至大宛,取蒲萄实,于离宫别馆旁尽种之。西域有蒲萄,蔓延、实并似蘡【一三】。


《广志》曰(二七):“蒲萄有黄、白、黑三种”者也。


蔓延,性缘不能自举,作架以承之。叶密阴厚,可以避热。


十月中(二八),去根一步许,掘作坑,收卷蒲萄悉埋之。近枝茎【一四】薄安黍穣弥佳。无穣,直安土亦(二九)得。不宜湿,湿则冰冻。二月中还出,舒而上架。性不耐寒,不埋即死。其岁久根茎粗大者,宜远根作坑,勿令茎折。其坑外处,亦掘土并穣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一五】熟者一一零叠一作“条”(三十)摘取,从本至末,悉皆无遗。世人全房【一六】折杀者,十不收一。


作干蒲萄法:极熟者一一零叠摘取,刀(三一)子切去蒂,勿令汁出。蜜(三二)两分,脂一分,和内蒲萄中,煮四五沸,漉出,阴干便成矣。非直滋味倍胜,又得夏暑不败坏也。


藏蒲萄法:极熟时,全房折取。于屋下作荫坑,坑内近地凿壁为孔,插枝于孔中,还筑孔使坚,屋子(三三)置土覆之,经冬不异也。


(一) “种桃柰”,金抄、明抄同;明清刻本无“柰”字(卷首总目亦无)。按本篇内容并没有提到“柰”,而下文另有《柰林檎》篇叙述柰的种法,这个“柰”字应是衍文,并参看校记(九)。


(二) 见《尔雅释木》。“榹”音斯。郭注分列在各该条下,”而”下多“小”字,小字似应有。


(三) 《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引《广志》作:“桃有冬桃、夏桃、秋桃。”


(四) 金抄作“白”,黄校、张校误作“日”,明抄误作“曰”,湖湘本脱“夏白桃”。


(五) 《广雅释木》只有“栀子,■桃也”,无如《要术》所引句。按《广雅》文无“……者,……也”例,“者”应是“■”的残文“肴”字错成,而又误“栀”为“抵”也。栀子是茜草科,和桃不相干,而《要术》引到此条,可能贾氏所见《广雅》本已错成“……者,……也”。


(六)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本草经》,“桃枭”均作“枭桃”。《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所录《本草经》文则是:“桃枭,微温,主杀百鬼精物”,其”在树不落”句,则见于《名医别录》,作“实着树不落”。桃子被褐腐病侵害,在树自干不落。


(七) 《邺中记》文同《要术》。《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均引到此条,“二斤”,《御览》同《要术》,《类聚》和《初学记》有不同。“句”是“勾”的本字。


(八) 此条与种枣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内,作:“……桃十:秦桃、榹桃、缃核桃、金城桃、绮叶桃、紫文桃、霜桃(原注:“霜下可食”)、胡桃(原注:“出西域”)、樱桃、含桃。”《要术》少“秦桃”,“绮蒂”和“绮叶”不同,次序亦异,而注文引作正文,多“甘美可食”句。


(九) “榹”,各本误作“核”,据金抄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 “桃柰桃欲种法”六字,各本同。按“柰桃”,古时有这个名称,下文引《术》即有,《种李》、《种梅杏》篇引《广志》还有“柰李”、“柰杏”,而据《食疗本草》,“柰桃”即是樱桃:“樱桃,俗名李桃,亦名柰桃。”但“柰桃”虽有是樱桃异名的记载,可是下文另有樱桃及其栽植法,这里不应另标“柰桃”,尤其樱桃和桃繁殖方法不同,这里不应异法混举。如果“柰桃”指另一种果树,则本篇所记全是种桃法(除樱桃等外),何以无一字提及“柰桃”?据此,此二字应是衍文或有窜讹。上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秦桃”,怀疑是“秦桃”误窜入此,而“秦”字残烂后很可能错成“柰”字。这一情况,和《种枣》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梬枣”而引《闲居赋》多出一种“丹枣”很相像。总之,此二字不应有,则只剩下”桃欲种法”四字,指桃宜种(指直接种核)不宜“栽”,与下篇“李欲栽”相对,“欲”字没有错,“法”则指种法。《辑要》删去“桃柰桃欲”四字,只剩下“种法”二字,痛快,但无根据。


(十一)“栽”,黄校、张校、明抄误作“杀”,湖湘本误作“谷”,据金抄改正。


(十二)“地”,原无,据上文“粪地”及下文“以锹合土掘移之”补。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采《要术》作“既移不得更安粪地,必致少实而味苦”,也证明《要术》脱“地”字。


(十三)湖湘本作“苦矣”;金抄作“苦者”,虽可通,不如湖湘本;明抄误作“若者”。


(十四)“又法”以下自“桃熟时”至“则益桃味”一段及下文“候其子细”至“如此亦无穷也”一段,原均系双行小字,兹均改为大字。


(十五)“深宽为坑”下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有“收湿牛粪内在坑中”,更完善,《要术》似有脱文。


(十六)张校作“便”,渐西本从《辑要》引同,金抄、黄校、明抄作“使”。


(十七)“斫”,明抄误作“研”,据金抄、黄校、张校改正。


(十八)金抄作“胡桃”,他本误作“明桃”。


(十九)见《尔雅释术》,文同。郭注亦同。“楔”音夹。


(二十)“荆桃”,明抄误作“荆桄”,据金抄、张校等及《尔雅》改正。


(二一)“《广志》”,原作“《广雅》”,误。按《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此条记载樱桃品种,应出《广志》,《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引正作“《广志》”,兹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改正)。“楔桃”,《类聚》等三书所引均作“樱桃”。


(二二)“肥”,姑从金抄;明抄空白一格,黄校、张校、湖湘本等均脱。《初学记》、《太平御览》引作“白色多肌者”,《艺文类聚》引作“白色多肥者”。


(二三)此《礼记月令》文。郑玄注作:“含桃,樱桃也。”《吕氏春秋仲夏纪》此句下高诱注:“含桃,■桃,■鸟所含食,故言‘含桃’。”《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高注则作:“含桃,樱桃,为鸟所含,故曰‘含桃’。”“羞”是荐、献的意思。


(二四)今本《博物志》无此条,是逸文。《白帖》卷九九引《博物志》只是:“樱桃者,或若弹丸。”《艺文类聚》卷八六“樱桃”所引,也只是:“樱桃,大者或如弹丸。”《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桃”所引无“者”字与“或如弹丸”句,余同《要术》。另外,《御览》卷九七一“橙”引有《博物志》的另一条逸文是:“成都、广成、郫、繁、江原、临邛六县,生金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夏秋冬,或华或实。大如樱桃,小者或如弹丸。或有年,春秋冬夏,华实竟岁。”关于樱桃“春秋冬夏,花实竟岁”句,《白帖》、《类聚》均未引到,是否由“金橙”条割裂错成,颇可怀疑。


(二五)《图经本草》:“按书传引《吴普本草》曰:‘樱桃,一名朱茱,一名麦甘酣。’今本草无此名,乃知有脱漏多矣。”“麦”下疑脱“英”字,如《艺文类聚》卷八六引《吴氏本草》作:“一名朱茱,一名麦英,甘酣……”,《初学记》卷二八引作:“……一名牛桃,一名麦英”,《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作:“……一名朱桃,一名麦英也”。《要术》“牛桃”疑“朱桃”之误,“所说”二字无意义,疑衍。


(二六)“牛桃”,各本及《初学记》引《吴氏本草》同;《类聚》等引作“朱茱”,《御览》引作“朱桃”。可能“朱桃”是正确的。


(二七)《艺文类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七二“蒲萄”引《广志》均有此条,止于“三种”,无“者也”字。


(二八)自“十月中”以下至篇末,除“摘蒲萄法”、“作干蒲萄法”及“藏蒲萄法”三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九)“土亦”,黄校、明抄误作“上弗”,张校误作“土弗”,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十)“一作‘条’”,这是校刻《要术》的校注,和卷八《作酱等法》篇“一本作‘生缩’”相同,均作双行小字。明抄脱“条”字,但“一作”二字较小,偏在右半边,说明左边还缺一字,这个缺字,金抄即作“条”,兹据补。他本除脱“条”字外,“一作”窜作正文,致不可解。“零叠”,指零星的小串,不同于整穗的全串,“条”指“叠”字说,也就是说,“零叠”一本作“零条”,意思相同。


(三一)“刀”,明抄误作“力”,他本不误。


(三二)“蜜”,明抄误作“密”,他本不误。


(三三)“屋子”,未详。从“置土覆之”看来,坑内当然不是用土填实,而是置土其上,但土不好悬空放置,必须用物承托,疑“屋子”为承土以覆坑口之物,但未详何物,或亦可能有误字。


【一】 现在陕西省商县、扶风等地生产的冬桃,果实在初期生长极慢,至立秋后始渐肥大,到十一、十二月成熟。


【二】 山桃和毛桃是我国通常用为嫁接桃树的二种砧木,但《要术》采用的是实生繁殖,没有提到嫁接。


【三】 “不解核”,不脱核,黏核。


【四】 “不求栽”,不采用分株、压条等法。下文“易种难栽”,“种”指直播种子,“栽”即指移栽。


【五】 “动”,萌发。


【六】 “其余”,犹言“其后”。


【七】 “皮急”,皮紧。这是采用“纵伤”方法,促进生长。


【八】 “■”,同“劙”,亦作“剺”,是划破。《多能鄙事》卷七“栽桃李杏”:“桃,三年实,五盛,七衰,十死。至六年以刀剺其皮,令胶出,可多活五年。”


【九】 “零”,零落。


【一0】“虚粪也”,疑应作“虚粪地”,指粪熟疏松之地。


【一一】“蒲萄”,即葡萄,古代也写作“蒲桃”、“蒲陶”。


【一二】关于葡萄的引种,《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在张骞通西域后李广利至大宛前,而《汉书西域传》记载在李广利至大宛后,因此各书记述有异。而各书引《博物志》亦有此异,说明《博物志》在很早已非原书面目。例如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三注引《博物志》:”张骞使西域还,得……蒲桃。”《文选》潘岳《闲居赋》唐李善注引《博物志》则是:“张骞使大夏,得石榴。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得蒲陶。”《史记大宛列传》所记是:“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萄、苜蓿极望。”当时是携种子引入的。


【一三】“蘡”,葡萄科葡萄属的蘡薁,又名野葡萄,参看卷十“薁【二八】”。


【一四】“枝茎”,枝蔓。


【一五】“逐”,挨次地选择。


【一六】“全房”,整穗,全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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